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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SBL
有關體育署「補助SBL球隊...」
SBL現況是:最好球員出走,票房慘淡收入歸籃協,各隊每年賠幾千萬。今年11月開打還
是死氣沉沉,沒有任何改變的跡象。
七球隊中,有新興籃球狂熱份子,有經營幾十年的傳統老牌勁旅,還有因政策而資助球隊
的公營企業。很難說精準七隊的心態:可能有愛籃球的,可能有不好意思收掉的,也可能
有不得不做的。所以各隊方向不一,力量分散了,有的當職業在經營,有的只希望少花點
錢,有的冠城市名有的不冠,也沒有主客場。有的把球員看作是「僱傭」保障未來,有的
把球員當成「委任」時間到了就bye bye,所以沒法有球員交易制度,也無法組球員工會
(球員若權益受損,只能獨自對抗球團)。
作莊家的籃協呢?籃協每年受體育署補助約500萬,發自己員工薪水都不大夠,籃協沒有
資源與心力作改變。
璞園養球隊每年支出約5000萬(沒有稅務或任何優惠);收入是些許球衣廣告+轉播權利
金+體育署每年補助150萬,合計大約不超過500萬吧。150/5000 就是體育署補助對我們的
意義。
非常感謝體育署的補助!但下列才是體育署該做的事:
ㄧ、鼓勵最頂尖的球員及最狂熱的球團脫離SBL,成立職籃聯盟,這是娛樂、商業路線,
放手讓企業經營、自負營虧。球隊不必多,要集中好球員,要打的好看;好球員薪水高,
打的好、票房好,球隊自然有收入,這樣才健康。純民營路線更寬廣,或許能和CBA交流
把餅做大。
二、SBL仍由體育署、籃協主導,變成年輕球員磨練待命的舞台,成熟了就打職業。不願
搞職籃的球隊留在SBL,是體育公益性質,球隊的支出讓企業可抵稅,或球隊改成財團法
人(需主管機關同意)由企業捐助,體育署仍可補助各隊150萬。
三、去跟地方政府協調合作,籃協或民間去談真的不夠力,將來的職籃也好SBL也好:要
冠名就全部冠名,經營當地球迷;不要冠名就全都不要,各隊自己會走出特色。
四、請幫忙協調各地的場館,很多場館都帶有政府色彩,籃協或民間去談,也真的不夠力
。
心得
說真的
能夠興趣當職業,已經夠幸福了
還嫌不夠我是無法接受;雖然我長期戰資方的,也知道資方最喜歡勞方互咬
但台灣勞工有幾個能夠興趣當職業,請大家說來聽聽
有人興趣是當輪班設備?
有人興趣是當作業員?
有人興趣是當保全?
有人興趣是當公務員?
有人興趣是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