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艷秋表示......
: 「沒有什麼法律明文規定誰是外省人,但獵巫的氣息已經讓台灣一部分人民在內心深
處埋下一個警戒系統,他們雖然生在台灣,與這塊土地生死與共,但他們仍被視為外
省人」,李艷秋說,誰決定星雲大師是外省和尚?不就是把愛台灣掛在嘴上的黑心政
客,和以代表台灣人聲音自居的無良媒體嗎?誰給他們權力定調一名奉獻台灣一甲子
的出家人親中賣台呢?誰給他們話語權決定誰是外省人、誰是本省人呢?誰給他們利
劍切割血緣和文化呢?不就是選民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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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針對李艷秋這段胡言亂語提出指正!
其實,法律上雖未直接使用外省人一詞,不過就體制面而言,對外省人可是有制度
性保障的喔!!節錄http://tinyurl.com/csb42ak一文中的部分內容:
在1992年修憲前,公務員考試有「分省定額」制度,而外省人的錄取保障名額,
乃以「全中國」人口比例作為基準,遠高於在台「外省人」的人口比例,故造成對
台籍考生極大的歧視。
換言之,在1992年之前,外省籍考生能以較低的成績考取公務員,而本省籍考生
即使分數較高,仍可能慘遭淘汰。這個史實,很能夠解釋現在公務員體系的族群結
構(當然,情況已有改善)。也就是,「台灣省」人口佔「中國」1.7%就只有1.7%
的名額,而「甘肅省」佔「中國」人口2%,也一樣有2%的名額,所以最後結果是85%
的台灣人要去競爭不到2%的名額。但是15%的「外省籍」人士,卻有98%以上的名額
。這是一直到1992才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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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儘管我也認為所謂以代表台灣人自居的媒體仍有諸多改善空間
不過比起長年以來一直壟斷且佔著媒體資源,根本不願以台灣在地眼光,去看待觀察
或報導的腐敗媒體人而言。
若說前者是無良媒體,我想,後者這些只會幫中國PLP的這些媒體人,更是媒體毒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