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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兵放炮毀10民宅 還燒掉自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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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兵!
放煙火毀屋、車,還燒掉自己的車!彰化縣王姓(29歲)與魏姓(29歲)男子
昨晚10時許在伸港鄉美港路與新港路口燃放高空煙火,卻因砲管沒有架好,
不僅造成4人受傷,還毀了超商與10戶民宅玻璃與天花板等與6部車輛玻璃與零件,
落跑後卻因殘留火星燒掉自己的小貨車。警方今天依公共危險罪函送,
消防局也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出3張罰單,共可罰39萬195萬;
警方也說,為了放煙火玩樂卻不專業,這下可賠慘了!
昨晚10時03分許,王姓與魏姓男子開著小貨車,
車斗上載滿需炮管、威力強大的高空煙火,到美港路和港路口在燃放慶祝中秋,
卻疑因砲管沒有架好,一時砲火四射、引燃車上的堆積煙火,接著突然「碰!」
一聲轟然巨響,強大震波讓超商天花板應聲掉落,燈具直接砸到地板上,
所幸店員閃得快,沒有人受傷,一旁民宅也有玻璃碎裂、鋁門脫落倒下。
警方指出,
王男與魏男見闖禍,趕緊將車開到伸港國中後方停放,
沒想到車上火星又引燃地上雜草,
結果車後斗起火,車上也不停有煙火、沖天炮四處飛竄,嚇壞附近住戶,
也造成一對卓姓父子與黃姓男子受傷醫,其中9歲男童左眼傷勢嚴重,可能失明。
還有1名參與活動的15歲少年手部灼傷,所幸沒有大礙。
民眾表示,聽到爆炸聲還以為是附近工廠爆炸,沒想到竟是放煙火,
對於煙火造成超商玻璃碎裂,鄉民表示無法置信。伸港分駐所長廖仁蔚指出,
事後調事後,共6部車、10戶民宅受損,加上統一超商內部受損與王男小貨車燒毀,
損失超過百萬元,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在今天函送法辦。
消防局長蕭嘉政指出,初步調查為王男與魏男所燃放的是高空煙火,
後座力強大,加上2人並不專業,危及他人安全,消防局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包括專業爆竹煙火運入未報備罰30至150萬、未經許可施放專業煙火罰3至15萬、
施放專業煙火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罰6至30萬開出3張罰單,最高可罰195萬元,
呼籲民眾勿隨意燃放爆竹煙火。
彰化縣議員賴清美指出,彰化縣消防局煙火控管不力,將在議會中提出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