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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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懲罰好人?深夜餵流浪狗拿罰單
2015年09月29日15:24
(更新:新增影片)
餵流浪狗小心吃上罰單!高雄市小港區一名60多歲林姓阿伯,今年六月間某晚餵食住家附
近流浪狗,不料日前回戶籍地赫然發現遭到環保局開單告發,要罰2400元,理由是違反《
廢棄物清理法》「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阿伯不滿好心餵食反遭開罰,投訴台
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該小組發言人倪京台批評,市府對餵食流浪狗主開單是「懲罰好人
、縱放壞人」,不積極取締懲罰棄養飼主,反開罰好心餵養主,「本末倒置、價值觀錯亂
」。
對動保團體批評,環保局回應澄清,並未禁止民眾餵食流浪犬、貓等愛心行為,但重點是
餵食行為不可影響環境衛生。此案是因民眾檢舉小港區高坪29街191號前常有民眾餵食野
狗後,剩餘飼料或食物未清理乾淨,造成環境髒亂,有民眾拍下影帶檢舉,林姓民眾事後
也確認餵食造成環境髒亂、當場簽收舉發通知書,環保局才依法裁處2400元整罰鍰。
至於倪京台批評,環保局把餵食流浪狗當作「飼養禽畜」開罰,但狗早已是人類飼養寵物
,是「朋友」,不應再被稱為「畜生」,對此環保局表示,原法條內文就是「飼養禽、畜
有礙附近環境衛生」,是依法開罰,無歧視之意。
環保局局長蔡孟裕也提醒,自2011年迄今,針對民眾飼養禽畜有礙環境衛生已開66張罰單
,罰鍰累計達16萬4700元整,呼籲市民餵食動物後應移除餵食容器、剩餘食物或飼料也應
該清掃乾淨,避免破壞環境衛生。(周昭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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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得好
有些人就愛餵 造成環境髒亂 流浪動物越來越多 卻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