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臺幣的前身為臺幣,又稱為舊臺幣,在1946年5月22日開始發行。當初舊臺幣被定位為
一種過渡時期的貨幣,臺灣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的臺灣銀行券,與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臺
幣一比一兌換。由於當時第二次世界大戰剛結束,中國大陸滿目瘡痍,再加上中國國民黨
與共產黨之間關係緊張,金融狀況不穩定,因此臺灣未使用當時通行於中國大陸的法幣、
金圓券,另外再發行臺幣。
中華民國政府為解決二次大戰戰後臺灣惡性通貨膨脹問題,實施幣制改革,以四萬元換一
元之比例改換發流通新式貨幣。於此之前發行之臺幣稱為舊臺幣,改革後發行之貨幣即稱
之為新臺幣或僅簡稱為臺幣,指中華民國在臺灣發行之貨幣。新臺幣單位為「圓」,或簡
作「元」。民間說法有稱「塊錢」,臺語為「箍(KHOO)」[5],「一塊錢」或「一塊」
即指新臺幣一圓。新臺幣常見的英文縮寫包括NT、NTD、NT$,而縮寫TWD係依據ISO 4217
之國際標準制定,前二碼為臺灣國際代碼TW,末碼則指新臺幣貨幣單位「元(Dollar)」
。通常使用在外匯匯率及國際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