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正鎰:活化歷史建物 未必要蓋民宿
經濟日報 記者黃冠穎╱即時報導
部分縣市政府為了活化古蹟,建議觀光局讓市定古蹟、歷史建物整建後,有條件開放經營
民宿,甚至進一步評估放寬房間數限制。
中華民國觀光旅館公會理事長賴正鎰今天指出,保留並活化歷史建物是好事,但尚未擬定
配套措施就貿然開放,恐會衝擊合法旅館業者生存,「蓋民宿不是活化歷史建物唯一的道
路,要開放也必須有條件限制」,政府必須「三思後行」。
依據 《民宿管理辦法》,民宿只能設置在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非都市土地等九類地
區,但台南、鹿港等地屬於都市計畫區,除非地方政府申請設立觀光地區,否則依法不能
成立民宿,但是近來民宿無所不在,民宿規模甚至一家比一家大,不但房間數遠超過規定
的5間,甚至豪華程度與價位也遠超過旅館業者,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資料顯示,目前
全台合法民宿有5,789家,和五年前的3,084家相比,大幅成長超過八成,未合法立案的民
宿甚至比合法家數高出兩倍以上。
旅館業者憂心,一旦消防安檢門檻低、成本低、獲利高的民宿業者,開放房間數興設置地
點標準放寬,不平等經營模式一定會嚴重衝擊老實經營的旅館業者。
賴正鎰說,當初觀光局將「民宿」定義為「副業」,只能在特定地區設立,須符合土地使
用規定;一般民宿客房數則限定在5間以下,但原住民保留地、休閒農場、休閒農業區、
觀光地區、偏遠地區特色民宿,客房數才能至多15間。
賴正鎰說,他不反對政府保留歷史古蹟,活化歷史建物,但「開放歷史古蹟或建物整建為
民宿,並非唯一可活化古蹟建物的方法。」其實規劃為文化老街如台北「三峽老街」、「
淡水老街」、桃園「大溪老街」等,都是成功保留歷史建物的代表。
「地方老街如大量開放設置民宿,勢必吸引民間搶蓋或炒高房價!」對此賴正鎰建議,即
使要開放設置民宿,也應該限定老街民宿經營範圍,甚至進行老街民宿總量管制,如近日
大家討論的台南安平、台北大稻埕與鹿港等歷史風貌特定區,都可優先列為「歷史建物民
宿試辦區」,試辦可行,再擴大舉辦。
http://udn.com/news/story/6/1219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