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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鈔辱老闆 女客挨罰1萬5
中國時報【陳界良╱台中報導】
李姓女子去年到苗栗縣一家烤肉店用餐,因對店內的招待食材及服務態度不滿,離去後又
回到店門口,將3張百元紙鈔往老闆的頭部丟擲,台中高分院依公然侮辱罪判李女拘役15
天,易科罰金要付出1萬5000元代價,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去年6月3日晚間,李女與友人前往該銅盤火烤兩吃店用餐,質疑招待的餐點應
是牛肉,不是脆骨,與陳姓老闆發生口角,經老闆表示這次用餐不收錢,並要求李女離開
,李女離開後又回到店門口,拿出3張百元紙鈔,丟向老闆頭部。
老闆不甘受辱,除將監視器影像公諸媒體,並控告李女公然侮辱罪。李女辯稱,她是朝天
空灑紙鈔,沒有羞辱對方意思,她本意是要付錢,以灑錢來宣示她不是白吃白喝的人。對
方將丟錢畫面公諸媒體,表示對方不覺得受辱。
法官勘驗監視器影像,發現李女當時是盯視老闆說話,同時手掌心向下將紙鈔往老闆頭部
方向丟擲,顯然刻意丟擲紙鈔。影像聲音吵雜,無法辨識老闆有說「白吃白喝」等。
一審並審酌,當天菜單明確記載「用餐拍照Po臉書,贈送招牌脆骨乙份」,最後依公然侮
辱罪判李女拘役15天。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酌,李女犯後否認犯行、未曾賠償對方且無
意願進行調解,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