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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蒐證兩月 「只拿魚上法庭」
日月光排廢水二審被告無罪、日月光也免罰,環團昨批,本案凸顯出先前《水污法》不完
備及主管機關高市環保局平日疏於監督控管兩大問題。年初《水污法》修法完成,加重排
放廢污水刑責,但高市環保局蒐集日月光偷排污水證據,「上法院竟只拿出一條魚!顯見
蒐證能力不足」,籲環保局應定時公布監測報告,讓全民監督。
地球公民基金會能源與產業部主任蔡卉荀昨批,高市環保局前年10月就查到日月光違法,
到12月才勒令停工,「這2個月在幹嘛?不是該蒐集證據嗎?上了法院竟只拿出一條魚!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指,各地政府常把稽查工作交給顧問公司,出事卻狀
況外,難免讓外界有官商勾結印象。
環團建議,主管機關應建立各廠申報製程排放物質的「污染指紋庫」,釐清污染源頭;即
使人力不足,也應公布排放量等資訊,與民間共組監督小組不定期抽檢,「業者才不敢亂
來!」
高市環保局昨解釋,前年10月確認日月光排放污水超標,移送公共危險罪,後因檢方要求
才再檢測魚等檢體。局長蔡孟裕說,究竟污水對環境的影響要蒐證到何種程度,與法官見
解有關,未來會從土壤、魚體及水體等更多元採樣分析蒐證。環保署水保處長葉俊宏昨說
,新修正《水污法》與過去最大差異是,以前廢污水要「危及環境生態」才有罪,現在只
要有害健康物質超過管制標準,就可處最重3年徒刑。此外,致人於死最重處無期徒刑、
罰3億元。
日月光在污水案後積極淨水改善形象,興建楠梓加工區中水回收處理廠,今年4月董事長
張虔生還和高市長陳菊一起喝下回收淨化的廢水,現是高市府無給職顧問的經濟部前部長
何美玥,今年6月當選日月光獨立董事,雙方互動親密,宣示大和解。日月光雖因K7廠停
工1年多損失逾20億元,但去年合併營收仍創2565.9億元的歷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