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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案柯P不用腿軟了 因為大法官說....
2015年09月30日20:21
大法官上周五針對《大眾捷運法》中有關強制徵收毗鄰地相關條文,作出釋字732號解釋
,因為其中牽涉頗具爭議的美河市開發案,讓台北市長柯文哲直呼想到可能賠償百億就腿
軟。
不過,今天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跳出來說,大法官是宣告《大眾捷運法》中徵收交通設施
毗鄰地的條文違憲,但美河市的聯合開發宅用地,屬於捷運機廠用地,並不符合這次宣告
違憲範圍,他並說美河市案無法聲請再審。
對此,美河市案地主委任律師顧立雄批評蘇永欽,「身為司法院副院長又是大法官,不應
,應該公開道歉」,他表示仍會聲請再審。
北市府自1991年間,陸續引用「徵地三法」,以興建「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等名目
,向地主徵收239筆土地。182位地主後來發現,其中40筆、約1萬9千坪土地,從捷運用地
變成美河市聯開宅建地,提告要求內政部及北市府撤銷徵地,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徵地
符合「徵地三法」規定,判地主敗訴確定。
楊姓地主等人不服,以「徵地三法」侵害人民財產及居住權,聲請釋憲。上周五大法官做
出釋字732號解釋,媒體均以美河市案徵地違憲為題報導,但蘇永欽今天林錫堯等4位大法
官卸任歡送會上表示,媒體對此案報導「不完整」、「沒有一家寫對」。
記者追問蘇永欽,他表示,釋字732號是宣告《大眾捷運法》中有關徵收毗鄰地的部分條
文違憲,因為美河市不是毗鄰地區,而是蓋在捷運機廠用地上,因此不符合此次認定違憲
的部分。
蘇永欽並說:「民眾為他的權利奮鬥,做到最後,我都覺得滿好的,但將來千萬不要再審
法院認為,大法官宣告違憲的範圍不到這裡,駁回了,就說再審法院沒有憲法意識,我們
的法官基本上都還是會很仔細地讀大法官解釋。」(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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