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一個太太50多了,中秋帶私大畢業考上教甄的國小老師女兒
來小魯家烤肉,她女兒帶了男友一起來..
鄰居太太是鄉公所保育員對內招考轉任公務員的.
還洗到中X新村省政府去.
因為明年105是退休的最後一年.106開始退休18%會少一點.
所以想要趕快明年退.
因為她比較晚進去,如果現在退了,中興新村的宿舍會被收回去.
她說如果退的話可能還要活30年怕退撫金撐不到幾年,
這樣損失很大.政府不該讓人沒有信賴的.
所以想說繼續做.自認狀況能撐到70才退.
但她又想要退,想說有更多時間做自己的事,
政府有信懶保護原則,如果叫年輕人多繳一點,能不能保障
已經退休的人領到8.90歲以後?
到底最後是軍公教退撫金破產?
還是年輕人多繳維持整體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