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場地性質不符規定 海神電子音樂嘉年華停

作者: waxunio (大烏)   2015-10-01 14:50:31
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場地性質不符規定 海神電子音樂嘉年華停辦
3.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將在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舉行的大型電音活動
「2015海神電子音樂嘉年華」,台中市政府昨日召開跨局處協調會議,
並邀請業者歐比士公司出席。市府認為,
活動性質應屬舞場業及飲酒店業,依規須事先申請;且場地使用執照、
現場人數限制、防火管理機制等都應一併調整。
歐比士表示,因無法在活動前完成申請,將停辦活動,
並研擬退費機制。但今日市府仍決定前往稽查,以掌握活動狀況。
「2015海神電子音樂嘉年華」訂於10月3日至4日在
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舉行,邀請多位外國DJ演出,
屬於娛樂性營業活動,也因此涉及活動性質及場地等問題。
市府經發局昨日邀集都發、交通、消防、警察等局處,
以及活動主辦單位歐比士公司、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等
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議,由市府副秘書長郭坤明主持,
期盼輔導業者在符合法規下舉辦活動,維護公共安全及消費者權益。
經發局副局長李逸安表示,此次活動性質應屬於舞場業及飲酒店業,
依台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應事先申請,
且必須會辦消防、都發、交通等相關單位才能核發許可。
都發局指出,因為活動舉辦地點在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
屬B2級展覽場所,非活動性質分別涉及舞場業、
飲酒店業所相對應的建築物使用類組為B1、B3級娛樂場所,
因此依法必須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否則將違反建築法規定;
而且活動中如涉及包廂、隔間或裝修的話,
也必須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消防局表示,活動場地如認定為娛樂場所,而非原來的展覽場所,
相關現場人數限制、舞台布幕設施、防火管理、
檢修機制等都要相應進行調整。
交通部分,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依規定交通維持計畫須於
30天前提報審查,但這次協調會中才看到活動交維計畫;
此外,活動企劃書竟把尚未興建的烏日林日醫院列入病患轉送醫院,
他認為市府不應通過活動核可。
會中決定,由經發局邀集相關局處前往會展中心進行聯合稽查,
確認現場樣態;而高速鐵路局身為地主,
提供會展中心等土地以供使用,市府認為也應善盡管理人的責任;
另外,市府未來也將建立大型活動的事先通報機制。
歐比士公司總經理丁南表示,之前都是與大台中國際
會展中心協調申請事宜,依相關規定應無法在活動前完成申請,
因此將停辦活動,並把此次過程當作經驗,並承受相關票務損失,
同時研擬如何處理退費等相關事宜。(中時即時)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001002708-260405
5.備註:
雖然之前有點想去,感覺可能不錯玩!
不過如果有安全的疑慮就還是算了吧!
要不然等等出事又要全部國賠…
又造成社會的動盪和紛擾…
停掉吧!!!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5-10-01 14:52:00
海神電子是哪家
作者: suck55426 ( DoggieJ)   2015-10-01 15:05:00
日落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5-10-01 15:06:00
該停
作者: f124 (....)   2015-10-01 15:11:00
沒申請你是要辦三洨...
作者: Ethan45 (Electronic Music)   2015-10-01 15:20:00
退票機制也很沒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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