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製作人跟主持人拿最多。」吳宗憲也不甘示弱回嗆:「他什麼咖?會跟律師研究放屁2字
: 是不是涉及公然誹謗?」並酸「馮光遠通告費一集有8千塊以上嗎?如果有,我才要回應
: 」。
刑法 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第310條:誹謗罪
我想請問公然誹謗是哪條法律?
從吳宗憲這次的發言就可看出,說話不經大腦思考,
想講什麼就講什麼的個性,包含在金鐘獎上的發言,
也只是一廂情願的批評,沒有證據足以支持其論點。
論述沒有站在完整的立基之上,只會讓人笑掉大牙,
憲哥,你還是洗洗睡吧。
作者:
VdustR (京)
2015-10-01 15:18:00無聊
作者:
klarc (拾月暗)
2015-10-01 15:18:00吳那一天真的幹譙了很多人 事後可能稍微覺得失言才去弭補但弭補的過程又得罪人 例如豆花妹的經紀人
人家有錢請100個律師 抓語病不就好棒棒 自刪吧你zz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10-01 15:20:00他如果深思熟慮就不會去投資 LED 了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5-10-01 15:20:00他懂得請律師就好了。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5-10-01 15:21:00他金鐘獎的不錯 但是嗆人嗆說要和律師研究這種程度就和名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5-10-01 15:22:00看來你不懂李敖怎麼打法律戰 玩到最後你不投降都不行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5-10-01 15:22:00嘴說我要保留法律追訴權一樣靠北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10-01 15:22:00這種就算告贏了也賠不多~~還要花錢請律師!!馮光遠又賺到名氣,怎麼看都不划算阿
他不是法律人 但他可以請考得上律師的法律人 而不是你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5-10-01 15:26:00我也憲粉?我只吃冬粉跟米粉跟蟹粉,不是憲粉~!
請看世界排名好嗎 119不知道排到幾名後惹 118都樂勝連高職生都贏不了的學校 加油喔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5-10-01 15:29:00好弱喔~~只剩挑語病的功能
作者:
yuugen2 (馬英丸)
2015-10-01 15:36:00你蠻無聊的,戰別的好嗎?不要佔一篇
作者: ryan100100 (蟲的傳人) 2015-10-01 15:37:00
講得好像自己一輩子說話都不會有語病一樣
作者:
hosen (didi)
2015-10-01 15:37:00欠噓
不是憲迷而且根本沒看他節目 只是比起來憲比馮好太多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5-10-01 15:40:00憲粉水準跟憲哥差不多
作者: chungu 2015-10-01 15:41:00
幫噓
作者:
ihatekobe (我恨柯比見吧...統合多兀)
2015-10-01 15:42:00只准自己酸人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0-01 16:27:00
挑語病是無聊了點 但吳說真的也不是什麼好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