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yukiAlice (美雪ありす)》之銘言:
: 雖然房仲說 房地產是經濟的火車頭
: 不過炒房不但讓資金過於投入房市 害其他研發創新的經費沒有
: 也害部份人民的 基本的居住權利大受影響
: 相較於德國法律 將炒房納入刑法的管轄範圍
: 房屋一旦成交的差價稅額 也是遏止炒房的手段之一
: 更能保障人民關於「住」的權利
: 政府整天說要打房 引起廣大的稱端
: 那麼 學德國 乾脆改成把炒房列入刑法 不知道會怎麼樣?
: 趁現在又選舉了 快開支票吧
: 還是 這樣監獄會爆滿 很不方便?
: 或是 建商會從哀哀叫 變痛哭失聲 更不方便呢?
炒房跟公務員退休金可以說是台灣2大惡
炒1間房 獲利就是勞工上百個月的收入
公務員退休金 不工作都有錢領 更是不公不義
建議以後政府除了對公務員要進行改革之外(每月退休金減到2萬以下)
炒房獲利的人也不可以放過
依據交易資料
追溯20年內的獲利課稅50%
你炒一間房賺300萬
課稅150萬 你還賺150萬 應該要滿足了吧?!
如果不還錢 老婆子女的財產都要一併執行
如果還是隱匿財產不還
就在夏天管收個幾個月
看你炒房賺的錢要不要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