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變大法官?稱同性婚姻「非基本人權」
yam蕃薯藤新聞/張童恩/整理報導-2015年10月02日 下午14:15
為釐清同志市民結婚權益受《民法》限制是否合理,台北市政府今年七月主動提出釋憲公
文,轉請行政院聲請大法官釋憲。然而法務部認為,依大法官過去解釋認定,「婚姻是由
一男一女組成」,同性婚姻不是憲法基本人權,故《民法》並未牴觸《憲法》。
根據《中時電子報》即時報導,北市府認為《民法》第972、980、982條等規定有牴觸《
憲法》第7、22、23條涉及平等權、基本人權之情形。法務部卻表示,《憲法》並未將「
婚姻自由」明文列舉為基本權利,且《民法》限制同性婚姻也不涉及憲法第22條之「其他
自由及權利」。
相較之下,法務部的見解跟內政部顯然不同調。內政部去年12月出版的《現代國民婚禮》
一書,首度闡明了「擁有伴侶及婚姻,是每個人與生俱來可以追求的權利」,除男女婚姻
權以外,多元性別和同性感情也應受到平等尊重與對待。
今年八月,法務部盼網友參與公共討論,提出同志權益法制化的議題網路投票,目前討論
時間僅剩29天,同性婚姻支持度有52%;可是法務部以誘導式敘述拖延同性婚姻,飽受性
別團體批判。現又針對北市府同婚釋憲案,提出同性婚姻非基本人權的說法,引起同志社
群砲轟「法務部就是法誤部」、「法務部什麼時候變成大法官了」。
http://n.yam.com/yam/gay/20151002/20151002308845.html
===============
推~ 看看
會不會變成藍綠共識
前法官現為DPP優質立委的劉立委也曾公開反對同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6GYkB1RoGM#t=7m25s
PS 捐血也非基本人權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10-02 19:44:00
讚 果然是大法官
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4-10-02 19:44:00呵呵 還說自己不是護家盟帳號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02 19:45:00
我是護家盟阿 你慢慢講吧
作者: binr (掰呢) 2015-10-02 19:47:00
法務部一直都很廢啊 LAW IN SHIT都可以坐這麼久了
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5-10-02 19:47:00護家盟就是喜歡玩文字遊戲啊 手法都一樣
爽啦,爛爛的法務部終於也會做好事、正常事了早就說了伴侶盟那套解釋根本是自爽的XD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02 19:50:00
好乖
作者: agong (agong) 2015-10-02 19:50:00
LAW IN SHIT 丟掉這個 框架吧 兩人相愛就在一起
作者: Hitimothy 2015-10-02 19:51:00
拜託步要捐血 要同婚就同婚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10-02 19:51:00讚啦 這次支持法務部
作者: LNGOGO 2015-10-02 19:53:00
政府少數做對的一件事
作者: kayamoli ( ) 2015-10-02 19:53:00
法務部上次說不出反對理由被林淑芬打過臉惹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15-10-02 19:54:00[Zzzz] 閃字必噓
作者: ppon (我可以跳著說嗎) 2015-10-02 19:54:00
閃字一大串很難閱讀 給噓
作者: monster (宅嬤) 2015-10-02 19:55:00
好奇為什麼同志不能結婚?
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5-10-02 19:55:00還說自己不是護家盟 完全露餡了阿 想靠愛滋打擊同婚嘛~~
作者:
abcdeffg (ä½ å¿«æ¨‚æˆ‘ä¹Ÿå¿«æ¨‚)
2015-10-02 19:56:00有人為了反甲竟然甘願跟國民黨站一起 到底有沒有長腦啊
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5-10-02 19:56:00而且用來舉例的羅姓醫師還跟某星閃用的例子一樣耶wwwwww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02 19:57:00
馬英九這個死__ 敗壞八年
看~O大 你少講一個 你是龜頭只值5000塊的龜頭王
同性模仿抄襲男女家庭實際上叫做扮家家酒扮婚禮不會是真正的婚姻,就如同人類仿製鳥巢不管仿製的多像多逼真人仿的永遠都不可能是真正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2 20:07:00現在會挺法務部的是什麼人我想大家也都很清楚了
同性戀就是“戀”,管你愛誰,愛狗愛貓你爽就好,沒生殖能力為什麼要國家給你權力。
作者: kayamoli ( ) 2015-10-02 20:20:00
法律上婚姻是否成立何時是看雙方能否生殖?
作者:
fge16 ( TT)
2015-10-02 20:22:00連死刑犯都不敢槍決的爛部門
大法官了不起?台灣的大法官不過就是政治酬庸的職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