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邊都有問題是確定的就不討論
以下
假設一
機車有看到看到轎車減速 以為轎車要讓 所以未減速通過
而轎車方因未注意到機車於減速後再次加速
所以導致車禍發生
假設二
兩造雙方都不想讓
假設三
兩造雙方都未注意到對方
END
說實話 說快兩邊都很快 但影片看起來是有加速播放 所以是不是真的快不得而知
那邊也沒路障可以影響到雙方駕駛的視線
影片中也看不出機車有沒有減速的跡象 連機車騎士有沒有轉頭看到汽車都不知道
影片中的機車被撞時 騎士根本沒反應(未轉頭) → 可能根本沒注意或不想讓
汽車則是先煞車後 又放煞車前進(看不出有沒有補油門) 撞上機車時沒有煞車
結論 兩邊都沒在注意路況也不懂防衛駕駛 因兩邊沒有主支線分別 所以路權是汽車的
說真的 到路口都踩了煞車了 為啥沒注意到左右來車 這煞車踩應付的嗎?
小屁孩騎再快 也不至於要撞下去吧...
台灣有很多駕駛都有同樣的毛病
我有打方向燈 你怎麼還撞到我?
我有踩煞車 你怎麼還是衝出來?
我明明就直行 你幹嘛從旁邊竄出來?
路不是誰家開的 誰也沒辦法保證另一方知道你要幹嘛
直行的車經過路口不看左右來車
甚至連減速都沒減速
講難聽點 每個都這樣 就只能比大小了
小的那個就是吃虧的那方
今天衝出來的是機車 死的就是機車
今天衝出來的是卡車 你休旅車撞上去 是死休旅車還是死卡車?
台灣的馬路每天都在比大小
每天都有車禍
運氣好一點車損人沒事
差一點受點傷了事
衰一點 小的那個只有死路一條
新聞常常報 用路人都當跑馬燈看看就忘
上了路後
好一點的每個動作都有做 可是就是沒在看
差一點的連該做的做都不做
所以小的那個就真的上路了
不管你怎麼在路上移動
到了外面 最重要的就是眼睛要看清楚 耳朵要聽清楚
今天可以說騎車的是小屁孩 騎太快
但汽車駕駛責任不會比騎車的小多少
防衛駕駛的觀念講那麼久了
政府還是只是講講...
駕照還是一樣簡簡單單就可以拿到手
大多數用路人一樣上了路就忘光光
真的建議啦 在台灣想這樣當用路人 只能開坦克才能活得下來
不然有天你遇到比你大的 你就是要上路的那個人了...
總結 路上到處都有你所認為的三寶 而你也有可能是別人眼中的三寶
所以 你只有做好無時無刻都有三寶會出現的心理準備 才有機會在台灣的馬路上存活下來
不然 你只是運氣好還沒遇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