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多元成家被點名落選 劉櫂豪:可受公評

作者: MRsoso (朔朔)   2015-10-04 07:21:30
※ 引述《bleaf (什麼叫做暱稱)》之銘言:
: ※ 引述《MRsoso (朔朔)》之銘言:
: : 完全不懂為什麼這種新聞會被鄉民推到60幾
: 我比較想知道,為什麼現在連反對都不行?
: 只要不贊同同性戀的婚姻,就是直接等於不尊重人權?
: 只要不贊同同性戀的婚姻,管他做什麼,就是要被清算,就是要他拉下台?
: 為什麼一定要把同性戀婚姻擺在所有議題的最前端?
: 反對的人有各式各樣的理由,難道不需要尊重嗎?
: 同性戀的婚姻如果真正如此的合情合理,那為什麼經過這麼久都還不是全世界的通例?
: 雖然我尊重同性戀,我也不覺得反對同性婚姻是對的,
: 但是人家有反對的意見以及理由,難道不行嗎?
: 今天劉立委是拿著火把到處去追殺同性戀了嗎?有嗎?
: 今天劉立委是提案要封殺所有同性戀的權益了嗎?有這樣嗎?
: 這世界上議題這麼多,就因為人家反對,所以就要被當作壞立委?就應該是爛咖?
: 臺灣的同志平權看來做的不但相當成功,而且甚至還進一步霸凌反對者的意見?
: 可以說這個立委在這個議題上,頗受爭議,可以再討論;
: 一開口就說「這種人BLABLA」......我看還是算了吧!
讓我簡單回答你我在那篇文章裡面回覆的推文
反對同性婚姻當然OK阿!
可是他是立委欸!他被點名"除爛委"時說什麼?說言論自由
既然他是個立委,他講得話就有需要受到引經據典的解釋與保障!
憲法第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今天憲法這樣寫,中華民國法律卻可凌駕於中華民國憲法
2.這個立委用憲法的言論自由來保障自己,卻沒有用憲法來保障中華民國國民
這不算爛立委,那什麼才算爛立委?
這邏輯很難懂?
什麼叫做霸凌反對者?
今天同性伴侶其中一個死了另外一個不能繼承他遺產
一個病危另外一個不能幫他簽手術同意書
我們要不要先搞清楚是誰在霸凌誰,再把霸凌兩個字拿出來說嘴?
我們這樣對待同性伴侶,是違憲耶!
同性伴侶不合法,而我們不合憲法欸!
有些人不心虛,我心虛。
為什麼我要心虛?
因為我有羞恥心。
不知道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0-04 07:23:00
結果你們甲甲也只敢拿綠的開刀 藍的都好好的沒事
作者: ponpon025 (Tofu)   2015-10-04 07:23:00
說的好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7:25:00
挖眼睛瞎了?十幾個都藍的沒看見?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0-04 07:25:00
終極放火燒人都沒看到某族群這麼憤慨 zz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7:28:00
喔 你說他「放火」快拿證據給法官啊一堆鬼父性侵也沒看到恐同護家盟這麼憤慨說好的護家呢?守護家庭價值?原來是這種價值喔
作者: tysh710320 (魯酸菌)   2015-10-04 07:30:00
爛你X 一個整天在臉書討論法案 發質詢過程影音的立委 就是不支持你們甲甲 就是爛立委 呵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5-10-04 07:32:00
反正甲甲不要來捐血就好,謝謝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0-04 07:32:00
最好笑的是 反甲都會被抹黑成泛藍 結果這位是綠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7:33:00
綠的做跟kmt一樣的事?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0-04 07:34:00
反而他們圈內紅人終極深藍 某族群卻視而不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7:34:00
所以你只看顏色喔?好棒棒超有思考想法der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0-04 07:39:00
違憲?? 為哪條憲法啊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04 07:40:00
case by case 其他方面的好不代表他所有決定都是對的都在PTT混這麼久了還不懂獨立思考的重要性嗎?
作者: tysh710320 (魯酸菌)   2015-10-04 07:45:00
某人才不會思考~ 我沒說他在這個議題是對了既然你們要case by case 還因這個單一議題就說人爛勒
作者: mirage2000 (超級帥的啦!!)   2015-10-04 07:45:00
原來現在不支持多元成家就是爛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7:46:00
你覺得LIS因為宗教立場不簽死刑爛不爛?
作者: tysh710320 (魯酸菌)   2015-10-04 07:46:00
你們的邏輯就是因為不支持甲 所以其他事情也是錯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7:47:00
哪裡有說他其他事情也錯了
作者: Hitimothy   2015-10-04 07:48:00
一言堂?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04 07:48:00
難道不能說人在這個違反人權的議題上爛?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0-04 07:48:00
死刑是法律規定的事情 同性婚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7:48:00
你有看除爛委活動的內容跟民團選他的理由嗎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0-04 07:49:00
反對同性婚姻=違反人權 那是你認為
作者: tysh710320 (魯酸菌)   2015-10-04 07:49:00
你可以在這議題上說他爛 至於除爛委 省了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7:50:00
喔 難怪會有天龍人自認高人一等了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04 07:50:00
什麼時候其他人的結婚人權輪得到你這個局外人干涉?
作者: tysh710320 (魯酸菌)   2015-10-04 07:51:00
反正我支持你們啊 但你們這樣亂鬧 我只會開始討厭甲X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7:51:00
大家幹嘛罵阿帕契貴婦團啊,你認為她特權是你認為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04 07:52:00
哼,看來有人看不懂什麼叫做Case by case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7:52:00
因為你不了解的理由就從支持轉成討厭,那你到底為什麼支持啊?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0-04 07:53:00
同性婚姻是否為基本人權 這都是個問題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04 07:53:00
國防機密與國民無關? 有沒有這麼天真啊異性婚姻是否為基本人權? 同性比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7:54:00
是否為基本人權的問題在哪
作者: tysh710320 (魯酸菌)   2015-10-04 07:55:00
就是討厭你們甲甲 老愛無限上綱 不行啊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0-04 07:55:00
比照? 比不比照又不是你說了算 呵呵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04 07:57:00
言論上表達討厭ok啊,但為了討厭去侵犯他人權力就不對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0-04 07:57:00
人權宣言第十六條 你解讀跟我的解讀可能不太依樣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04 07:58:00
不是我說的啊,憲法說的
作者: oscar5203434 (軍人都是廢物)   2015-10-04 07:58:00
與其戰來戰去,打通電話說服立委才真的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0-04 07:58:00
侵犯? 你原本就沒有 侵犯空氣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7:59:00
剛剛不是還說原本支持馬上變成就是討厭了wwww
作者: bhsugar (虛度光陰)   2015-10-04 07:59:00
反對的理由也太……同志婚當然是人權,你認識字嗎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0-04 07:59:00
沒有的東西是侵犯啥小 難怪支那人一天到晚意淫台灣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8:00:00
原本沒有 朕沒給的你不能要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04 08:00:00
一直被侵犯至今還不改嗎?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0-04 08:00:00
有說不能要X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8:01:00
兩個對等國家主權跟不平等的國家機關對人民可以比喔?天才
作者: divinemonkey   2015-10-04 08:01:00
女性一開始連投票權都沒有,現在憑什麼出來選總統?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04 08:01:00
難道一直以來做錯的事得知自己錯了還是要一直錯下去?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04 08:02:00
要結婚就去 不要來捐血就好 謝謝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0-04 08:02:00
不同立場就爛 真是好笑到極點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0-04 08:03:00
說真的同性婚姻過不過對我而言是沒什麼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8:03:00
真不愧是性病王 性病資訊信手拈來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0-04 08:04:00
但是對不支持的人就是爛 少來了
作者: tsanglin   2015-10-04 08:04:00
就是這種態度!令人討厭!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8:04:00
想必是時刻放在身邊做個警惕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04 08:04:00
通報數八成真的了不起 我甘拜下風 :)以人為鏡 我看到你們就會警惕自己 千萬不要跟你們一樣謝謝你們當我們的教材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5-10-04 08:05:00
等我吃不到化工食品我再來關心多元成家
作者: bhsugar (虛度光陰)   2015-10-04 08:05:00
以為異性戀就不會中獎不會濫交跟打針喔?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04 08:05:00
以上 大家看清楚「不能說的族群」嘴臉就好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8:06:00
想必西斯案例你都有在看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04 08:06:00
不給你捐=>哭哭大聲喊你歧視歧視別人反對多元=>哭哭大聲喊你歧視歧視 並且抹黑你是爛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8:07:00
開始跳針囉www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5-10-04 08:07:00
立委 都不看他的貢獻
作者: oscar5203434 (軍人都是廢物)   2015-10-04 08:07:00
對岸都想接手台灣,還有空在哪裡談同性婚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8:09:00
你不正在表達你的意見了嗎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04 08:09:00
也是,不停加深對該族群的不良印象,說不定就能繼續剝奪他們原應有的權力了呢!第二步就是以偏概全,以其他事情回避掉問題的核心,像是重要性之類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8:13:00
又中離 看樣子是去找新聞貼了
作者: hu393 (風的影子)   2015-10-04 08:23:00
原來憲法怎麼解釋你說了算
作者: ayuELT (我要加油!!)   2015-10-04 08:36:00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10-04 08:44:00
民進黨真的不缺他這個人...
作者: saint01 (聖靈衣)   2015-10-04 08:54:00
越看越反感
作者: roads (路13)   2015-10-04 09:10:00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10-04 09:11:00
讓人反感的是那些歧視別人的人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5-10-04 09:12:00
違憲…………………麻煩先去釋憲,不是你說了算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5-10-04 09:24:00
你可以有自己想法 但不要自己解釋憲法 自以為專業只會讓人倒彈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5-10-04 09:35:00
民政局說,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戶籍登記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北市府聲請釋憲程序需經內政部層轉辦理,因此民政局已於7月2日草擬相關釋憲文件,7月20日經市府核定,近日將函報內政部層轉辦理,預計下週釋憲公文就會送到內政部。1040723因為地方政府行政機關在此情形,不能直接提起釋憲,需要透過內政部層轉,所以後續可以追內政部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10-04 09:39:00
真好笑 同性戀結婚合法喔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10-04 09:42:00
憲法沒有說異常性傾向要平等對待
作者: rebrich (情無渲染)   2015-10-04 09:42:00
是該合法啊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10-04 09:43:00
沒有合法的事是在該三小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09:44:00
天龍人出現啦
作者: coffee777 (小賴)   2015-10-04 10:01:00
像你們這樣一直批判反同~才讓人厭惡
作者: kayamoli   2015-10-04 10:03:00
反同很愛說為什麼不能反對 但問題是反方提的理由都很爛這議題討論很久 反方的立論一直都很薄弱一直說傳統價值會崩壞 但是也沒有什麼依據上次還請個法律學者(?)說這樣他孫子就不會叫他阿公根本浪費大家時間消耗社會資源沒有什麼議題不能反對 但要反又沒有論述的話當然會被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10:10:00
被剿又哭說就是你們這種態度才會讓人厭惡...阿平常同志被罵怎麼就不覺得恐同厭惡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5-10-04 10:12:00
我不反對同志權利,今天有不少人討厭某些宗教團體是因為他們用極為誇張言論去詆毀同志。我很贊成去爭取權利,用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10-04 10:13:00
廢文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5-10-04 10:13:00
溫和理性的方式去說服,畢竟有些根深蒂固的觀念要去瓦解並不容易,但是在過程之中也希望你們能夠包容這些反對的聲音,而不是給反對者貼上標籤,因為這樣你們跟x生命小組,xx堂的“方式”有什麼不同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10:19:00
跟動不動就說要撲殺甲甲的恐同相比我非常的溫和理性了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5-10-04 10:20:00
給推 八卦肥宅 仇甲仇女不意外
作者: coffee777 (小賴)   2015-10-04 10:21:00
劉委員怠於議事?疏於服務了嗎?這是我比較想知道的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5-10-04 10:21:00
釋憲喔 看大法官哪時心情好 才動手吧
作者: coffee777 (小賴)   2015-10-04 10:22:00
如果因為反多元成家就被打為爛尾~那相對的支持的也會被定義成爛委,原因很簡單,這是具有高度爭議性的問題嚴格來說,是涉及到傳統道德倫理的爭議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5-10-04 10:24:00
說真的 同志要怎樣 一堆人根本就不在意 隨便也算是支持
作者: coffee777 (小賴)   2015-10-04 10:24:00
我們有支持同性及多元成家的自由,別人也有反對的自由
作者: coffee777 (小賴)   2015-10-04 10:25:00
一直去批判反對的一方是不能說服別人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10:25:00
劉都說他是因為宗教反對跟傳統道德沒關係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10:27:00
那天他來個禁止婚前性行為你要不要挺 DPP耶認真問政耶
作者: coffee777 (小賴)   2015-10-04 10:28:00
我個人不挺,但有些人挺阿~但不會因為這樣就定成爛委
作者: kayamoli   2015-10-04 10:29:00
昨天就有新聞說這次除爛委名單是以個別議題來點名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10:30:00
統派立委李慶華認真問政還被評鑑優良立委,想必大家都會支持
作者: kayamoli   2015-10-04 10:30:00
也有其它因為居住或兒少或補正公投法而被點名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10:31:00
可是他統派不管多優秀在獨派眼裡都很爛吧
作者: twoway (twoway)   2015-10-04 10:32:00
這種叫爛立委?難怪有些選民是拿人錢財與人消災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5-10-04 10:32:00
請問一下,他有這麼做嗎?如果他的言論是有攻擊性,想要
作者: kayamoli   2015-10-04 10:32:00
而且因為個人信仰而去限制影響別人的人權自由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10:32:00
你覺得統獨重要所以再好的立委都覺得懶,怎麼不準關心同婚的人民覺得劉爛?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5-10-04 10:33:00
譴責,但是劉委今日僅是表達憲法所賦予的言論自由反對的聲音,有什麼不可以嗎?= =
作者: Vdragon (V字龍)   2015-10-04 10:33:00
支持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10:34:00
所以他可以不想通過同婚人民不能反對他?
作者: twoway (twoway)   2015-10-04 10:34:00
這種價值是“無論你議事多認真,不同意我就是爛”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10:35:00
李慶華你挺不挺
作者: twoway (twoway)   2015-10-04 10:35:00
可以反對他,但是評價“爛”?
作者: kayamoli   2015-10-04 10:36:00
他還是有反對的自由啊 但是別人也有評論他的自由
作者: twoway (twoway)   2015-10-04 10:40:00
評論有標準,反對有自由。每個立委都有民眾反對之處,所以都是爛立委?這樣的話,自會形成一種偏激見解而非進步理念。看來要請身在其中的朋友也出來說說話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04 11:03:00
所以大埔被拆剛好囉?民意所向啊
作者: chaplin6761 (星空下撿垃圾的)   2015-10-04 11:08:00
加油
作者: miles840831 (miles840831)   2015-10-04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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