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eaf (什麼叫做暱稱)》之銘言:
: ※ 引述《MRsoso (朔朔)》之銘言:
: : 完全不懂為什麼這種新聞會被鄉民推到60幾
: 我比較想知道,為什麼現在連反對都不行?
: 只要不贊同同性戀的婚姻,就是直接等於不尊重人權?
: 只要不贊同同性戀的婚姻,管他做什麼,就是要被清算,就是要他拉下台?
: 為什麼一定要把同性戀婚姻擺在所有議題的最前端?
: 反對的人有各式各樣的理由,難道不需要尊重嗎?
: 同性戀的婚姻如果真正如此的合情合理,那為什麼經過這麼久都還不是全世界的通例?
: 雖然我尊重同性戀,我也不覺得反對同性婚姻是對的,
: 但是人家有反對的意見以及理由,難道不行嗎?
: 今天劉立委是拿著火把到處去追殺同性戀了嗎?有嗎?
: 今天劉立委是提案要封殺所有同性戀的權益了嗎?有這樣嗎?
: 這世界上議題這麼多,就因為人家反對,所以就要被當作壞立委?就應該是爛咖?
: 臺灣的同志平權看來做的不但相當成功,而且甚至還進一步霸凌反對者的意見?
: 可以說這個立委在這個議題上,頗受爭議,可以再討論;
: 一開口就說「這種人BLABLA」......我看還是算了吧!
讓我簡單回答你我在那篇文章裡面回覆的推文
反對同性婚姻當然OK阿!
可是他是立委欸!他被點名"除爛委"時說什麼?說言論自由
既然他是個立委,他講得話就有需要受到引經據典的解釋與保障!
憲法第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今天憲法這樣寫,中華民國法律卻可凌駕於中華民國憲法
2.這個立委用憲法的言論自由來保障自己,卻沒有用憲法來保障中華民國國民
這不算爛立委,那什麼才算爛立委?
這邏輯很難懂?
什麼叫做霸凌反對者?
今天同性伴侶其中一個死了另外一個不能繼承他遺產
一個病危另外一個不能幫他簽手術同意書
我們要不要先搞清楚是誰在霸凌誰,再把霸凌兩個字拿出來說嘴?
我們這樣對待同性伴侶,是違憲耶!
同性伴侶不合法,而我們不合憲法欸!
有些人不心虛,我心虛。
為什麼我要心虛?
因為我有羞恥心。
不知道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