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3 08:04:00 聯合報 記者林縉明/宜蘭報導
教師工會:團體協約 應盡速完成
宜蘭縣教育處受縣內42所中小學委託,與宜蘭縣教師工會進行團體協約,教育處前天向校
長、家長團體報告結果,其中,工作8小時、禁搭便車條款、導護工作等爭議條文刪除,
家長團體不滿意,要求暫停協商;宜蘭縣教師工會昨天發出聲明,主張盡速完成團體協約
核可程序,禁止搭便車及教師健康檢查補助擇期再協商。
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前天於教育處的說明會上,質疑協商條文結果與法源有牴觸,要求教
育處暫停一切協商。教育處長文超順回應,對家長團體建議予以尊重,但會照流程走完協
商程序,10月8日進行全縣校長、家長團體說明會,對外說明協商結果。
縣教師工會發表聲明,縣內42所國中小團體協約歷經2年半、召開近40場會議,其中30條
內容已於9月11日達成協商共識,卻被縣家長會長協會一再干擾協商,甚至還提出「暫停
團協」要求;工會強調,團體協約規範教師勞動條件、提升教育品質,經雙方討論完成協
商,依法有據,呼籲少數反對的家長團體自重。
縣教師工會表示,30條完成協商的條文已通過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同意,希望縣府及42所協
商學校盡快完成團體協約核可程序;另對於禁止搭便車及教師健康檢查補助條款,應擇期
再協商。
文超順強調,團體協約縣府依程序辦理,其他團體的建議會傾聽並尊重,等到10月8日完
成跟校長、家長團體報告團體協約內容後,就等學校自行處理並提報縣府核可,走完法定
程序。
http://udn.com/news/story/6885/1225681-%E6%95%99%E5%B8%AB%E5%B7%A5%E6%9C%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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