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e: [新聞] 反多元成家被點名落選 劉櫂豪:

作者: jungle01   2015-10-04 14:48:39
閣下應該是尊敬的大律師吧,只是為什麼婚姻的定義要牽
扯到美國大法官呢?
我國大法官也有對婚姻做出定義,大律師可能事業做太大
忘了。在554和365理由書中分別有如下描述 [ 按婚姻係
一夫一妻為營永久共同生活,並使雙方人格得以實現與發
展之生活共同體 ] 和 [ 由一男一女成立之婚姻關係 ] 。還
是閣下已經是大法官為婚姻重新做出定義,那我還真是失
敬。
大律師事業太繁忙可能因此沒空進修和更新資訊,關於代
理孕母目前我國法律是禁止的,請參閱人工生殖法。
以下補對kevinet7410回文的原文
無言 政黑版被我嗆不夠
跑來這邊還想繼續被我嗆
通篇論點就只有separate but equall嗎
美國大法官馬上屌打你的臉
婚姻的定義何時是由基督教來定義了
難道婚姻就只能是男女組成嗎
ZZZZZZZZ
為何要為了 同志立特別法
不就是認為他們之間並不是真正的婚姻
那為何不認為是真正的婚姻
沒有人說的出來
要不然就是說「神」說的
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就是等值 美好的
難道你會認為通過同性婚姻 異性婚姻就不再是異性婚姻嗎
宗教自由是消極自由不能成為公共政策的依據
如果每個人都以宗教來論述公共政策
那這個國家就不用玩了
你連法律人都不是
跟別人討論什麼啦 回去玩沙啦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10-04 14:56:00
律師權限比大法官還大zzz
作者: watameki (猶罕)   2015-10-04 14:56:00
大律師:美國法沒有制度性保障啦 那是德國人的玩意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04 14:57:00
還好法律沒有禁止人民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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