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aps (邊城)》之銘言:
: 想不通一件事情
: 為什麼表兄妹相愛不能結婚? 又不什麼不能娶兩個老婆?
: 連兩個男生 兩個女生都要可以結婚了
: 說什麼對下一代健康影響 這不是很很奇怪嗎? 你看過同性戀夫妻可以生小孩嗎?
: 又說什麼娶兩個老婆違反道德?
: 兩個男生結婚這算哪門子道德!?
: 碰到異性戀的限制就一堆,同性戀就要提倡自由!?
: 莫名其妙嘛
: 乾脆把限制全部移掉 你要娶幾個 嫁幾個 甚至三男兩女共組家庭也可以 不就好了
: 大家說有沒有道理?
你還太嫩,本宅早就想過了。
答案是不可以,因為會發生可怕的事。
如果近親間可以結婚,會變成很多人都會開始對家族裡的人下手。
又因為同一家族本來內部的交流、往來機會本來就比和外部的多,
也就是,如果同是追求者,內部成功機率會大於外部。
然後這種配對就會變成常態。
然後呢?就會形成習俗:
媽:「妳也差不多該交男朋友了,三叔家的義慶不錯啊,妳覺得怎麼樣?」
哥:「妳為什麼不答應我?我作的哪裡不好嗎?大家都很期待我們啊!」
男女關係就會倒退回近乎古早媒妁之言的時代,
個人會失去對自己感情的自主權。
變成以家族為重,以習俗為重。
雖然名義上法律上保障了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婚配,
但因為家族真得是對個人影響很深的一個東西,
會變成大部份都是家族內通婚。
本論點的前題是不存在所謂手足會互相排斥的「防止近親通婚」本能。
當然遺傳疾病也是另一個問題。
但我不考慮。
因為結婚不等於生育。
我比較怕的是「家庭教育」裡會加入:
「長大後妳/你就是要和他/她結婚」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