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卡到陰」跳樓亡仍算意外 保險公司不

作者: mingyan (mingyan)   2015-10-04 19:47:20
「卡到陰」跳樓亡仍算意外 保險公司不能拒賠
新竹曾姓男子4年前墜樓身亡,新光人壽認為曾男為情自殺,拒付曾男生前投保的意外傷
害險理賠160萬元,曾母提告索討,主張兒子是「卡到陰」而失足墜樓,最高法院認為精
神錯亂時跳樓並非出於自由意志,仍屬意外死亡,日前判新光人壽應理賠定讞。
判決指出,曾男事發前並無精神病史或精神科就診紀錄,但2011年7月26日突然跑去昔日
中學彭姓女同學家吵鬧,自稱和彭女是上天註定的夫妻,要一起北上參加朋友婚禮,彭家
認為雙方畢業後就無聯繫更沒交往,報警處理。
曾男被父母帶回家,情緒激動,兩眼發直不斷嚷著「有惡魔!黑色惡魔!」曾父找一位寺
廟住持來念咒燒符,見兒子仍臉色難看頻說:「有鬼要抓我!」曾父整晚陪伴兒子以防出
意外,隔天天一亮就帶兒子去天公壇找法師收驚驅邪。
法師對曾男劃符噴符水,眼神呆滯的曾男頓時大哭癱軟在地約3分鐘,突然起身說很舒服
沒事了,狀似恢復正常。不料回家後,當天上午11時許送貨員到曾家按電鈴,曾男聽了又
發作,大喊:「有惡魔要抓我!」衝進自己房內反鎖房門,曾母急電曾父與曾兄回家幫忙
,曾男已從7樓住處窗口墜樓重傷,送醫不治。
曾母15年前為兒子向新光人壽投保4份壽險、醫療險與意外險,13年前加保一份住院險,
事發後,新光人壽拒付其中2份意外傷害險共160萬元理賠,主張曾男落地處距離住處外牆
牆面約7公尺,只有故意跳樓才會離這麼遠,且曾母對事發過程的敘述,更證明曾男是為
情「跳樓」而非失足「墜樓」,依保險契約可不付意外傷害險理賠。
曾母主張兒子是突然「卡到陰」與「中邪」而失足墜樓,不是自殺,但一、二審都判曾母
敗訴。經最高院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改認定曾男事發時因劇烈感情挫折而心神渙散
,即使在精神錯亂狀態下自殘也非出於自由意志,認定仍屬意外死亡,改判新光人壽應全
額理賠,但不必依年利率5%計算4年來的利息。
新光人壽上訴認為檢方當初對曾男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在死亡方式勾選「未確認」,代表
非自殺也非意外死亡,依契約可不理賠,最高院日前仍維持更一審判決定讞。(黃哲民/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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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MMB4219 (魯蛇剋星 3M哥)   2014-10-04 19:47:00
才160萬.....有保等於沒保
作者: jameslovesq (鼻子過敏)   2015-10-04 19:48:00
五樓卡到包皮 痛い
作者: lolic (lolic)   2015-10-04 19:48:00
...
作者: hmcedamon (day蒙)   2015-10-04 19:49:00
但是有賠 絕不等於沒賠啊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10-04 19:50:00
換句話說有精神病的人自殺還是算意外?
作者: color1152 (color1152)   2015-10-04 19:50:00
樓下卡到陰毛
作者: capitalofz   2015-10-04 19:50:00
要保阿沙力 要賠法院共neverfly 要看自殺當下是清醒的還是精神錯亂的如果是神智不清情況下身亡 不能認定是保險法上的自殺
作者: mingyan (mingyan)   2015-10-04 19:52:00
新光本來就很龜毛
作者: f124 (....)   2015-10-04 19:53:00
台灣買保險幹麻的阿 付保費給保險公司請律師告自己?
作者: 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   2015-10-04 19:53:00
應該是吸毒了吧,什麼卡到陰QQ
作者: ookimoo (如風)   2015-10-04 19:54:00
龜毛?
作者: tcfshmonky (freetree)   2015-10-04 19:55:00
自殺前要記得先給精神科醫師開証明 這樣才有理賠保障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5-10-04 19:56:00
台灣人超愛買保險。 不知是為了什麼。樓上幹麼那麼麻煩,去台中打某個胖子一巴掌,很快就gg了。
作者: yangnana (娜娜)   2015-10-04 20:02:00
樓上確定在海邊那麼容易找到嗎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10-04 20:21:00
不買保險?那你汽機車都不要買保險啊
作者: benson01 (天)   2015-10-04 20:43:00
台灣人買的保險還算少了,美國日本投保率都高台灣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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