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罵人笨蛋 有理判無罪
台南1家中藥行陳姓負責人因製作招牌與陳姓男子發生財務糾紛,陳男向法院提起民事告
訴求償,去年10月間法院開庭審理,陳姓負責人認為已付錢給承攬工程的柯姓男子,不滿
陳男一再糾纏不清,當著法官的面指著陳男大罵笨蛋,因而又被陳男加告一條公然污辱。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柯姓男子承攬陳姓負責人店內裝潢與招牌製作工程後,將招牌製作
轉包給陳姓男子,裝潢完工後,陳姓負責人將所有款項付給柯男,陳男沒拿到錢,轉向陳
姓負責人請款被拒,於是提告要求給付。
去年10月14日上午法院開庭,陳姓負責人認為工程款都付清了,陳男卻一再跟他糾纏不清
,氣得指著對方大罵「笨蛋」,陳男不甘受辱,對其提出公然污辱告訴。
刑事庭法官審理時,當庭勘驗民事庭錄音帶,證明陳姓負責人確實有說「你要惹我,你會
越悽慘,我跟你講,扣肖(台語,指笨蛋),笨蛋!你是什麼笨蛋,你是在看什麼」。
不過承審法官認為,陳姓負責人當天言詞是在訴訟程序進行中,難免有情緒性語言,但並
非一般以性器官、性行為或排泄物等不堪入耳言語羞辱輕蔑對方,所以仍在言論自由保障
範圍內,判陳姓負責人無罪確定,不可再上訴。(劉榮輝/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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