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XChen (Chen)
2015-10-05 07:35:24是這樣厚,小弟依稀記得最近沸沸揚揚的自取其辱,不肯道歉,硬搬憲法的老屁孩,
在不久前才因為計程車司機跟他說
先生,我警告你不要把髒手伸進校園
那時候老先生他氣炸了,上網幹譙,還投訴人家
現在自己說別人放屁還理直氣壯
難道就像他說的,因為它只想到他自己?
對於被罵放屁跟被警告不要伸髒手,哪個比較過分?
作者:
DL3 2015-10-05 07:44:00不知看到=馬冏的不堪文 他N1不屑台灣節目的小孩堪還是不堪?
作者: Kennyflu 2015-10-05 07:46:00
伸巧手
作者: nycc (zw) 2015-10-05 07:50:00
令人鼻酸
作者:
butmyass (灑利與爵克)
2015-10-05 07:51:00Saturday Night Live 呼!喝!哈!
作者: boss6833 (即時) 2015-10-05 07:52:00
這沒什麼吧,放屁也可以投訴ㄚ!!
作者:
zhttp (zhttp)
2015-10-05 07:55:00不要放髒屁
作者: lovenight39 2015-10-05 07:56:00
那有什麼?吳還酒駕遇警拒檢 自取其辱 不肯道歉 憲迷還不是稱讚他好棒棒憲迷:酒駕就是神被罵放屁跟被警告不要伸髒手跟酒駕遇警拒檢 哪個比較過分?
作者:
hushiang (竹北村一輝)
2015-10-05 08:10:00憲迷真的是夠了 馮嗆輸笑一笑就算了還一直佔版面
作者: lovenight39 2015-10-05 08:18:00
憲迷也沒睡阿 還ㄧ直寫文章砲轟 比我還辛苦(笑
作者: id 2015-10-05 10:33:00
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