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58805082 (5秒ä¸å‡ºæ‰‹)
2015-10-05 12:02:53別說啦,曾經我這死廢魯在買晚餐的路上
撿到1000元,想說盡一下好市民的義務,送去警察局
結果一進去到辦好手續花了林爸整整40分鐘
我肚子己經快餓死了,還看到警員用一指神功在打字=.=
我看到都想幫他打好了,而且打字中還不忘跟同事聊一下天,連絡感情=.=
而且態度又差,要不是我想起我是報案人,我還以為我是被抓來警察局的咧
一些簡單的文書作業,給你錄個影,問個資料,印出來跟1000元釘在一起
就40分鐘了,感覺警察在想說撿個1000元還要來報案打擾林爸休息一樣
要是還有下次撿到錢,我不會拿去報案了,操!
然後半年沒人領可以拿回1000元,幹真是有夠白痴的
我在XX市的警局報案的,結果要我去XX縣的警局拿回
還要我騎機車騎個25分鐘,我真是操你媽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