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同學問我 罵人gay會不會有罪
google後發現蘋果有一篇新聞「答辯罵人GAY 男判拘50天」
內文節錄如下
法官認為,公然侮辱能否成立,與侮辱內容是否真實無關,
而同性戀在我國雖不違法,但尚未獲得社會普遍認同,
且個人性向極為私密,除非當事人自己對外公開性向,
否則被他人無端指為GAY,就可能減損人格尊嚴,
而且林OO兩次以否定用詞評價「GAY」,言詞又與官司內容毫無關連,
因此認定他確實有公然侮辱犯意。
而另一網站則指出罵人 GAY 不成罪, 但罵人死gay 則會吃官司
看了越來越不懂了 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