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停車擋住家出入口引糾紛 車主爆氣怒罵

作者: tedpc (cpdet)   2015-10-06 16:33:39
鴿子可以當到縣市警局交通隊隊長起碼也都是警大畢業的
不過這鴿子對於毀損罪的定義是在教導民眾用不告不理的方式濫訴嗎?
實務上貼張便條紙就可以構成毀損?
只能說鴿子泡茶的功夫比法律常識強多了
: 嘉義縣警局交通隊隊長潘春盛表示,道路邊線外可停車,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 56條第5項,該輛車主是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違者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
: 以下罰鍰;縣府經發處使用管理科表示,該地點無騎樓,屋主可停放車輛。
: 潘春盛說,黏貼紙張在車輛上,對方可控告毀損罪,屋主若遇此情況,應報警處理,警方
: 可依車籍資料通知車主移車。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66804
: 內有影片,車主整個爆氣狂罵超恐怖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0-06 16:36:00
那個只是在騙不懂民眾在呼攏的你真的去告他馬上改口沒說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5-10-06 16:38:00
他可以控告你毀損...你也可以主張恢復原狀...就這樣
作者: zerowingtw (.....)   2015-10-06 16:38:00
藍腦殘?????
作者: seibu (難過)   2015-10-06 16:53:00
是用膠水黏滿整張廣告紙 在擋風玻璃貼兩張清完後被貼的玻璃上全是殘膠 聽說是很難清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5-10-06 17:58:00
看新聞好像都是殘膠 要是清不掉 就確實是影響擋風玻璃功能了
作者: bhirava2014 (bhi)   2015-10-06 18:04:00
刑事毀損沒管那麼寬,要告自己花錢以民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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