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剃光頭到案 辯賊有頭髮不是我

作者: rpg (rpg)   2015-10-07 06:22:17
自由
剃光頭到案 辯賊有頭髮不是我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21623
慣竊潘科任日前與友人黃水祥侵入新北市淡水一間雜貨店,
行竊黃姓老闆放在櫃台下的皮夾,
警方查出潘嫌涉案重大通知到案說明,潘嫌異想天開剃了個大光頭後前往警局,
理直氣壯指著監視器畫面說:「這個小偷有頭髮,不是我!」
警方看著潘嫌的大光頭,摸了一把後直言:「這剛剃的!」
潘嫌自知無法抵賴,才承認行竊。
警方調查,18歲潘男上月30日與30歲黃姓友人,
開車行經新北市淡水柔山路,在路旁雜貨店買飲料,
發現店內只有85歲黃姓老翁,付帳時注意到黃翁從櫃台下取出皮夾找錢,
2嫌心生歹念,假意離開並商討行竊計畫。
2嫌10多分鐘後返回店內,由黃嫌佯裝借廁所支開黃翁,
潘嫌趁機下手行竊皮夾,得手1萬多元現金,淡水警方接獲店家報案,
連夜調閱監視器追查,掌握犯嫌身分及駕駛的車輛,通知2嫌到案說明。
潘男接獲警方通知,異想天開先到附近理髮店剃成光頭,才前往派出所,
面對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他指著畫面說:「這個小偷有頭髮,不是我!」
警方比對畫面中人與眼前男子特徵,
包括身形舉止,認為根本是同一人,摸了光頭男一把,
直言「你這頭髮根本就是剛剃的!要不要調監視器看去哪裡剃的?」
潘嫌嚇一大跳,只好認罪,並供出與黃嫌一同犯案。
潘嫌供稱因缺錢玩線上遊戲才行竊,贓款全花在遊戲商城;
黃嫌否認共謀,辯稱是潘的主意,與他無關。警方詢後依竊盜罪函送法辦。
作者: junki8957 (王子)   2015-10-07 06:23:00
這血還在波波波的流呢
作者: Kmmmmmmmmmmt (煙~)   2015-10-07 06:25:00
邱意表示:我有頭髮了 我又沒頭髮了
作者: IJuBan (我就笨)   2015-10-07 06:25:00
昨天發文的剩文不是今天的剩文
作者: gx9900824 (ZETA)   2015-10-07 06:26:00
黃水祥??? 那是前任房東的名字耶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5-10-07 06:34:00
乾脆砍掉雞雞 說那難的不是我 我是女的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5-10-07 06:42:00
XDDDDD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10-07 06:46:00
你的頭是剛剃的 還剃傷了 你根本不是少林和尚!!
作者: IGuessSo (IGuessSo)   2015-10-07 06:52:00
先誅少林 後滅武當 唯我明教 武林稱王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5-10-07 06:54:00
八家將也沒那麼智障
作者: all0pha765 (765)   2015-10-07 07:09:00
XDDDDD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5-10-07 07:48:00
現在犯案的人都沒想到有監視器嗎?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10-07 08:23:00
應該把GG剁掉,然後說嫌犯有GG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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