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馮光遠「特殊性關係」敗訴主因 前後文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0-07 09:16:15
※ 引述《onmybed5566 (我床❺❻)》之銘言:
: 馮光遠第一時間收到判決結果表示,判決對言論自由影響甚鋸,在收到判決書了解理由後
: 一定會上訴。
: 二馬還有機會扳回一城嗎? 鍵盤法律專家哩供跨買~~
我是鍵盤社會觀察者
其實我認為偉大的作家二馬先生本來的劇本應該是這樣:
二馬:老子當然知道男妓一詞連結特殊性關係出包機會大,
但相對的也容易拉攏那些低能但又痛恨小刀的人。
反正大家就是想看這種文章。
如果官司打贏,繼續嘴小刀聚集人氣;
官司如果打輸,還有備案,那就是以言論自由為名義,
結合鐮刀力量發起眾人上街頭。
其實這做法也還滿ok的,畢竟當立委的,坐過牢也不算太罕見。
果不其然,輸了。
二馬:好,啟用備案。閃尿,我憲法相關文本資料都準備好了
你們計畫一下這個周末聚集眾人去抗議吧,順便造勢,一舉兩得。
鐮刀力量眾人:...................................................
二馬:幹嘛?
作者: SilentBob (阿區~)   2015-10-07 09:17:00
標準的以為網路世界人氣高就屌上天的國寶鍵盤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5-10-07 09:18:00
鐮刀是用來收割的。不是拿來衝的。
作者: SilentBob (阿區~)   2015-10-07 09:19:00
二馬豈是池外物 一遇鄉民便化龍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5-10-07 09:19:00
鐮刀也可以用來切割,馮再鬧下去大概就不關黨的事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5-10-07 09:20:00
鐮刀不夠利。切割要次元刀。
作者: Strasburg (我很低調)   2015-10-07 09:21:00
贏:法院認證 輸:政治清算 信徒們快跟著我衝啊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5-10-07 09:21:00
昨宵正晶驚天變,鄉民翻臉淺水游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5-10-07 09:32:00
馮法官把馮的文章當章回小說看臭了嗎
作者: bilibala   2015-10-07 09:55:00
小學程度的觀察別出來丟臉了
作者: DelonteWest (Fight like a man)   2015-10-07 10:33:00
在抗議遊行 集體背誦憲法大法官釋字509號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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