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冤 綠燈右轉硬被罰闖紅燈

作者: RuleAllWorld (生命剩下365年)   2015-10-07 09:30:35
※ 引述《gjsjhang (臺灣杉-Biang)》之銘言:
: 冤 綠燈右轉硬被罰闖紅燈 (Apple)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1007/36821969
: 警拒看行車紀錄器 堅持開單
: 有駕駛依照交通號誌綠燈右轉,卻遭新北市二重派出所警員認定闖紅燈開單,駕駛喊冤,願出示行車紀錄器以示清白,無奈警員不願檢視,駕駛吞不下這口氣,怒批警員執法失當。經《蘋果》介入後,該名警員所屬的三重分局看過行車紀錄器後坦承開錯單,承諾主動撤銷罰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批評,警員開單過於草率,應檢討改進。報導‧攝影╱孫崇軒
: 台北蕭先生表示,九月二十四日凌晨,他駕車途經三重區光復路二段右轉光華路時,突然被對向車道兩名二重派出所的騎車巡邏警員攔下,先是詢問他是否酒駕,他表示沒酒駕,接著要他出示證件,他原以為只是例行性盤查,便提供證件配合。
: 警方認錯允銷單
: 不料,對方竟告知看見他直行光華路經光復二路口違規闖紅燈,當場開了一張闖紅燈罰單,最高可能會被罰五千四百元罰鍰,令他當場傻眼。
: 「我明明就是綠燈右轉!」蕭先生氣憤地說,他立刻向警員喊冤,可出示行車紀錄器影像佐證,但警員聲稱親眼看見他闖紅燈違規,當場還不斷強調若有問題可直接向監理單位申訴,堅持要他簽名收下罰單,他只好無奈配合,痛斥:「我還有紀錄器可證明清白,若沒有,不就得自己認虧!」
: 記者察看蕭先生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證實蕭先生開車行經三重區光復路二段右轉光華路時,燈號確實是綠燈,無違規,並非警員認定是直行光華路闖紅燈。
: 對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秘書室說,經察看蕭先生提供的紀錄器影像後,確認是執勤警員誤判,會主動聯絡蕭先生,並撤銷罰單,對於造成當事人困擾感到抱歉,會加強警員教育訓練。
: 若無紀錄就吃虧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表示,若駕駛人當時可證明無違規事實,警員不應如此強制開單,此舉已造成當事人困擾,如果駕駛人無法提出行車紀錄器畫面佐證,也可能因此吃虧,警政單位應確實檢討改進。
: 遭誤開罰單申訴方式
: ◎遭警方攔停舉發,當場提異議,要求罰單註明異議內容
: ◎收到逕行舉發罰單,檢附相關資料向舉發單位申訴
: ◎罰單15天到案期限內向監理單位申訴
: ◎不服監理單位裁決,可於接獲裁決20日內向地院交通法庭聲明異議
: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這算小case,還有故意入人於罪的警察。
鄰居說他剛從汐止社后社區巷口騎出,就看到警察對面馬路招手,他只好騎過去看是怎樣
,結果警察問他為何直接從對面騎過來,開了一張橫越馬路罰單。並恐嚇不簽名問題會很
大。
事後看紅單,違規地點還故意寫錯成幾百公尺外的地方。
最可笑的是,調社區影帶去投訴,結果新北市府回了一句,經查詢該員,罰單無誤,結案

我突然覺得,閒閒無事,要是拿個攝影機,在汐止警察後面攝影,可能有精彩的可以看…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10-07 09:33:00
會有人說警察不會亂抓違規
作者: alien818 (阿俊)   2015-10-07 09:36:00
笑了
作者: FiveSixIsNo1 (我在等min158對我提告)   2015-10-07 09:40:00
台灣警察都很乖der 一定是侯友宜的錯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5-10-07 09:41:00
申訴翻盤的機會小,打行政訴訟吧,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還蠻認真的。
作者: pastor1982   2015-10-07 10:08:00
打行政訴訟累的是自己,亂開單的警察會有事?
作者: terry1020 (靈界偵探)   2015-10-07 10:32:00
有看過4、5個警察在自己分局裡面釣魚敲竹槓逼和解嗎?有看過就覺得什麼事都不奇怪了(我旁觀者都聽到腦充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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