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柱涉搓圓仔湯? 羅瑩雪:有檢舉就辦
2015-10-07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21665
〔記者曾韋禎、張筱笛、黃欣柏/台北報導〕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及秘書長李四川多次與總
統參選人洪秀柱會面協調,洪秀柱公開表示,即使黨內人士以「搭檔」、「資源」勸退,
她也未曾有過絲毫的動搖,還說不會私下接受任何的條件交換。民進黨立委昨在立院總質
詢時質疑,國民黨若有以搭檔或是資源勸退,這已觸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的「搓圓
仔湯」條款。
洪:黨內人士以搭檔、資源勸退
法務部長羅瑩雪答詢時表示,有人檢舉就會辦。是否搓圓仔湯還要看有無不法手段,而且
傳聞不是證據,臆測想像更不能當成犯罪事實。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質詢表示,何為搓圓仔湯?羅瑩雪答覆,應該是透過利益交換,讓有些
人參選或不參選。
陳亭妃接著表示,國人即將見證「最大大大的搓圓仔湯」。她引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
法」指出,國民黨主席朱立倫逼迫換柱的過程,當然是搓圓仔湯;且國民黨在提名過程,
也須依法送交內政部備查,檢方現在應主動偵查。羅瑩雪對此答覆,有人檢舉就會辦。
不過隨後質詢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反問,政黨難道沒有權力更換自己的候選人,這有違法
?怎能以黨主席與參選人見面談話,就抹黑說是搓圓仔湯。
內政部長陳威仁答覆,政黨如何提名參選人,最後決定由誰參選,政府尊重政黨的決定。
顧立雄:若改當副手 可能因對價關係違法
對於洪秀柱稱黨內人士以「資源」勸退一事,是否涉觸犯「搓圓仔湯」條款,律師顧立雄
指出,「搓圓仔湯」條款是指對候選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使其放棄競
選,必須證明雙方有對價關係才構成。若洪秀柱以「選得心力交瘁」之類理由退選、或國
民黨透過臨全會取消提名,很難視為違法;但若洪最後改當副手或變成立院龍頭,就可能
因有對價關係違法。
律師洪貴參則說,《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九條規定,黨內候選人已適用「搓圓
仔湯」條款,不過他認為,必須證明雙方有利益交換才能構成,實務上不易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