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5-10-07 15:26:20※ 引述《mayko (mayko)》之銘言:
: ※ 引述《megapa (蝴蝶君)》之銘言:
: :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goo.gl/NC0Das
: : 備註:
: : 不是豬油嗎?怎麼變棕梠油了...搞得我好亂啊...
: 兩個案子
: 這個比較早的是混油案...
: 油品是味全綠果XX調合油,紫果XX調合油
: 綠=橄欖油 紫=葡萄籽油
: 用棕梠油替代上述兩種油
: 魏應充去看守所的是這個案子,內部郵件明寫著是他指示的
: 這個案子在豬油的案子前一年多發生
: 至於豬油的案子喔...有在動嗎??
豬油的案子 我說明一下
目前檢方處在非常不利的狀態
因為法官後來去驗油槽裡的油
都符合規定 沒有有毒物質
而檢察官驗的油 證據力好像出問題
現在就卡在這邊
法官極有可能會判無罪 (跟日月光很像 採樣或論罪法條出問題 就只能無罪)
作者: yugeqo (幽~香~~) 2015-10-07 16:04:00
就針對程序來說好了,法官是拿著檢察官給的證據來判斷,你說,有本事的檢察官應該是蒐到完善的證據來給法官判定吧反正大家最~~~喜歡結果論了沒有在看中間的檢察官到底多胡鬧 不知道有多少案例是這樣傻眼顆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