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yemshow (S.Kazumi)》之銘言:
: 我覺得法律這點訂得有點怪怪的
: 先說好我不是說神經病該死
: 但如果神經病到自己無法控制去殺人
: 那代表他之後再犯率其實很高
最麻煩的是,大叔我好多兄弟朋友
而因為這條法律,造成一個現象
很多大哥或者角頭會故意去弄一張精神病證明..
很難拿到嗎? 告訴你,其實不難
醫生有一定的道德,但是許多的道德標準可以用錢買
以前,還會拿槍押著醫師開證明
後來,你不開,有錢你不想賺,我找別人開就好,也懶的威脅了
還聽過有兄弟的家族就是有醫生,這時候多方便啊,小弟人人有證明
至於精神病證明有多好用,就不用贅述了......
不過,也不用擔心太多,原則上,道上兄弟基本上都是你不犯我我不犯你
沒事路上遇到就當作沒看見就算了
而且看過太多了,多的是兄弟廝殺死了新聞也沒在爆
前些時間宜蘭的冬山跟羅東兩掛火拼都開槍了,還不是沒上新聞..
但是兄弟們對於有精神病證明的,真的會比較注意
1.有精神病證明的真的敢殺人
2.有精神病證明的(真的是精神病)很容易被吸收,因為要處理掉某些人時,透過這些
人處理,不會死刑
3.因為有精神病證明,說的話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咬出大哥,如果沒證據還是不能辦
其實我是反對這條法律,尤其跟道上兄弟認識越多越反對這條法律
因為這條已經開了可以殺人的後門.. (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