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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嘿咻喊「你好可愛」 女驚覺這不是男友
一名任職於酒店的23歲女子,去年4月間凌晨下班後,醉倒在萬華區華西街巷口,蔡姓水泥
工路過,好心叫計程車送護送她回家,卻也一起進了酒女房間,趁她爛醉時性侵,其間酒女
一度以為蔡男是男友,但蔡男一直說「你好可愛」,因男友與她做愛時不會這樣講,她才驚
覺遭陌生人性侵,蔡男二審遭判刑3年8月,酒女另以她月入20萬,向蔡男求賠償115萬,但
蔡男稱他日薪僅800元,賠不起,希望分期付款,台北地院判蔡男要賠55萬元;仍可上訴。
酒女指控,她因酒醉吐倒在華西街上,蔡男正好路過,幫她打電話給男友,要男友來接她,
但男友沒接,蔡男即與她一起搭車回家,卻趁機性侵她,她因太醉無力抵抗,直到天亮後,
男友回家,見她只穿內褲躺在床上,才知她遭性侵並報警,警方經調閱監視器後逮捕蔡男。
蔡男辯稱,雙方是性交易,且案發時,酒女意識清醒,酒女反駁,不會帶客人回家,且與客
人外出過夜,也不會發生什麼事,刑事部分,二審法官認定蔡男乘機性侵,判他3年8個月,
民事部分,酒女提出薪資證明,證明月收入逾19萬,並指遭性害後約休養1個月,求償15萬
元工作損失及100萬元精神賠償,法官判她可獲賠40萬精神慰撫金及15萬元工作損失,共55
萬元。(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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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55萬好可愛 外帶免錢最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