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我們被汙名! 公務員:勞工福利比較好

作者: matthewchen (我也只是一顆寂寞的星星)   2015-10-08 18:10:26
※ 引述《Hu5566 (∴本多家筆頭奉先∵ )》之銘言:
: 支持公務人員不能被汙名化!
: 公務員和勞工
: 都是受薪階級,所以不該互仇!
: 要一起向政府要求
: 增加福利
: 所以
: 聽奉先一句話,不要吵了
: 大家說,好部好?
: ♣德川家康麾下本多家老 奉先
: 拜謝
: 板主投票 請支持乙組 hu5566 謝謝
這篇要是我主筆,
會再往下寫。
既然勞工這麼好,
那怎不馬上辭職,
而繼續在公務圈?
要辭職很難嗎?
突然想起號角想起那部電影,
既然外面這麼好,辦離職呀!
根本就是欺騙社會大眾。
欺騙考績是要一次打兩大過,
成全你。
作者: suhaw (阿邪)   2015-10-08 18:11:00
當勞工這麼好 來人 給他一張離職單 填阿 怎麼不填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10-08 18:12:00
大概不考試不知道怎麼當勞工吧?XD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10-08 18:12:00
那勞工這麼不好怎不考米蟲
作者: s0930194 (航海之家)   2015-10-08 18:13:00
就像當兵這麼好?! 來人阿!給他單子續簽
作者: a58805082 (5秒中出手)   2015-10-08 18:13:00
低階奴工鬥高階奴工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10-08 18:15:00
科長 給他一張離職志願表 叫他馬上填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10-08 18:15:00
高階? 沒哦 說要改革公務員薪資待遇時 他們馬上就自認低階了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10-08 18:15:00
手機沒訊號?自己拉線啊;電腦修不好?自己修啊。過太爽才把失職當嗆點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5-10-08 18:16:00
原文也有道理,為何公務人員加班費不採用1.33 1.66 ?
作者: ALAN781215 (夏夜裡的流星)   2015-10-08 18:19:00
真的該砍的是那些嘴炮政務官= =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5-10-08 18:20:00
一堆福利刻意忽略 總算找出幾項能說嘴 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fushuenwu (noname)   2015-10-08 18:32:00
本魯大叔個人勞工和公務員都做過,勞工還做過14年,也放過無薪假和領過20k,也換過10家公司,我只能說人生有不同階段的目標,這都要自己努力,不是光嘴砲就可以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5-10-08 18:35:00
你不能說不爽來當勞工因為很多勞工是被主管嗆不爽去考公務員 不能要人吃兩次大絕招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5-10-08 18:40:00
fushuenwu你不必跟廢物講一堆道理啦
作者: kkchen   2015-10-08 18:56:00
原po 應該要求政府廢除公退.讓公退與勞退合併在一起...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5-10-08 18:56:00
勞工這家待不爽可以換別家 公務員怎麼換?你以為公務員可以隨便換單位 越換薪水越高?公務員的調任制度都不知道也在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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