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異性戀結婚再離婚

作者: GLP (^__________^)   2015-10-09 01:04:30
愛的時候就結婚
不愛的時候就離婚
身邊周遭親友至少都有一個例子
更別說公眾人物
一離婚眾所周知了
異性戀給你們結婚
享受各種法律上的權利
他媽的還可以合併報稅減免扣除
有繳國民年金的更是吃香
愛就結不愛就離
異性戀給你們結婚權當兒戲
愛本來就不該用法律制約
但現行法律規定一夫一妻才得享受的權益
異性戀卻不好好珍惜
還禁止其他族群結婚
你們不要我們撿來用好了
一天到晚 誰結了又離了 看了真煩
你們這些異性戀
有沒有剝奪他人結婚權卻又一直離婚的卦?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15-10-09 01:05:00
?
作者: hyde0815 (茶)   2015-10-09 01:05:00
當你個版?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10-09 01:05:00
先補血 一定有很多人會噓
作者: MMMB4219 (魯蛇剋星 3M哥)   2015-10-09 01:07:00
?
作者: DexterMorgan (此人已死 有事燒紙)   2015-10-09 01:08:00
XDD
作者: MacOSX10   2015-10-09 01:08:00
應該立法禁止離婚
作者: hempbutter (GreenPeace)   2015-10-09 01:21:00
一定會有人說不是所有異性戀都這樣~~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擊)   2015-10-09 01:31:00
你都知道那是在玩兒戲了,怎麼還會把男女玩合法扮家家酒當做牠們有真正結婚的幻覺?
作者: mike42 (123)   2015-10-09 02: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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