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規過馬路害騎士被輾死 他被撞還被訴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5-10-09 11:32:41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違規過馬路害騎士被輾死 他被撞還被訴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陳姓男子今年5月中旬上午,沒走行人穿越道,橫越三峽區溪東路過馬路,導致簡
姓騎士閃避不及當場撞上,簡男因此飛出,還被經過的鄭姓騎士輾過,送醫不治,簡男家
屬認為陳、鄭2人對簡男死亡都有責任,怒對2人提告。但新北地檢署認為,陳男不走行人
穿越道過馬路,導致簡男撞上摔車,才被鄭男輾過,今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陳男,至於鄭男
則是因無法在瞬間閃避,才輾過簡男,獲不起訴。
起訴指出,陳姓男子(34歲)今年5月16日上午7點多,要穿越新北市三峽區溪東路時,沒
走行人穿越道,也沒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變換燈號鈕,便直接從路旁竄出,騎機車經過的
簡姓男子來不及閃避而撞上陳男,簡男飛出後,又被騎機車經過的鄭姓騎士輾過,送醫急
救仍回天乏術,陳、鄭2人因而挨告。
檢方根據車禍鑑定報告認為,該路段明明有行人穿越道,陳男卻不走,也不按照行人穿越
專用號誌變換鈕指示,就貿然闖越馬路,導致簡男來不及應變而發生車禍,肇事責任應在
陳男身上,而鄭男因難以在事故發生瞬間迅速閃避,不應將責任歸咎於他,今起訴陳男,
鄭男則獲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008/707800/
5.備註:
又是三寶,什麼時候立法禁止年輕男子上路,活像顆會走路的炸彈。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作者: Cum5566 (射惹ㄦ5566)   2015-10-09 11:33:00
沒撞死真的是很可惜
作者: MYNAMEISLEO   2015-10-09 11:34:00
三寶
作者: snane (Clark克拉克)   2015-10-09 11:37:00
唉!不守規矩害死人真的可惡
作者: usebbs (ptt)   2015-10-09 11:38:00
自己違規在先還有甚麼好說?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10-09 11:38:00
溫馨
作者: lolicone (∥○△○∥)   2015-10-09 11:45:00
三寶無誤
作者: b9702025 (住海邊)   2015-10-09 11:46:00
果然推文很冷清
作者: yangdemi (楊小帕)   2015-10-09 11:47:00
幾年前也有一個老女人,前後100m內都有斑馬線不走,貪圖方便橫越,結果車子嗶喇叭她停一下,看似乎是要讓車走,結果車催油門後,那個老女人竟然忽然跑了起來……撞到後自己傷的比對方嚴重,對方哀這裡痛那裡痛,拖了好幾個月
作者: lolicone (∥○△○∥)   2015-10-09 11:47:00
仇女仇老的肥宅當然會避重就輕假裝沒看到呀~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0-09 12:07:00
幹 三寶年齡下修了
作者: Puribaw (木瓜群)   2015-10-09 12:10:00
冷清是因為op很久了zzzzzz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09 12:11:00
公理跟正義回來了
作者: k21232123 (小小飛行者)   2015-10-09 12:17:00
去死
作者: wink4086 (CLin)   2015-10-09 12:28:00
低能兒 怎沒被撞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