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違規過馬路害騎士被輾死 他被撞還被訴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陳姓男子今年5月中旬上午,沒走行人穿越道,橫越三峽區溪東路過馬路,導致簡
姓騎士閃避不及當場撞上,簡男因此飛出,還被經過的鄭姓騎士輾過,送醫不治,簡男家
屬認為陳、鄭2人對簡男死亡都有責任,怒對2人提告。但新北地檢署認為,陳男不走行人
穿越道過馬路,導致簡男撞上摔車,才被鄭男輾過,今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陳男,至於鄭男
則是因無法在瞬間閃避,才輾過簡男,獲不起訴。
起訴指出,陳姓男子(34歲)今年5月16日上午7點多,要穿越新北市三峽區溪東路時,沒
走行人穿越道,也沒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變換燈號鈕,便直接從路旁竄出,騎機車經過的
簡姓男子來不及閃避而撞上陳男,簡男飛出後,又被騎機車經過的鄭姓騎士輾過,送醫急
救仍回天乏術,陳、鄭2人因而挨告。
檢方根據車禍鑑定報告認為,該路段明明有行人穿越道,陳男卻不走,也不按照行人穿越
專用號誌變換鈕指示,就貿然闖越馬路,導致簡男來不及應變而發生車禍,肇事責任應在
陳男身上,而鄭男因難以在事故發生瞬間迅速閃避,不應將責任歸咎於他,今起訴陳男,
鄭男則獲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008/707800/
5.備註:
又是三寶,什麼時候立法禁止年輕男子上路,活像顆會走路的炸彈。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