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新村我不熟,但強者我朋友了解嘉禾的問題,
針對你的說法,以下是代轉po他的回應。
1. 嘉禾新村的位置,被市府規劃為防災公園預定地
2. 國防部歸還給私地主的土地,最後都會被市府徵收,規劃成防災公園
3. 市府規劃最後是做防災公園,不管拆不拆,私地主的地都會被徵收做公園
既然如此,不要拆嘉禾新村
把眷村、老樹群規劃完整跟公園共存,不是就一個兩全其美的方式
4. 也有私地主表達希望嘉禾新村保存為文化資產(有會議記錄佐證)
5. 國防部那一半的土地,最後是還給中央政府,臺北市再跟中央撥用做公園
6. 柯p有想推動整個水源營區範圍內的土地重新分配,
把嘉禾劃成公園用地,把地主配地到其他更適合的地方進行公辦都更
結論:
拆光 = 私地主無法留地
保留 = 私地主無法留地
不管拆不拆,私地主的權益都會用徵收或土地分配的方式得到保障
所以「保留與否」跟「私地主權益」之間根本沒有絕對關係,是完全脫鉤的兩件事。
不知道為什麼某些人很喜歡混為一談。
最後剩下的,就是嘉禾原址上要蓋公園了。
看大家想要一個只有樹跟草皮的公園,或有眷村面貌和老樹群的公園,如此而已。
以上。
啊,補充說明,嘉禾新村的價值大家可以有個人的認定,
不過官方也曾經認定過它的價值喔
在2002年的文化局研究調查報告中,
嘉禾被認定為「全市三大具保存價值」的完整特殊眷村之一
(另外兩個是四四南村跟中心新村)
就這樣。
歡迎不看內文的腦粉秀下限 :)
也歡迎不看內文的腦粉要文資團體出錢買下來保留 :)
※ 引述《skyeyskald (skyeyskald)》之銘言:
: 同樣的類似瓶蓋工廠的問題還有一個 嘉禾新村
: 這個有幾十年歷史的老眷村 屬於一半國防部 一半私地主
: 現在好不容易等到有機會把幾十年前軍方強佔的土地歸還給私地主
: 又有所謂文資團體跑出來說要全村保留 理由一樣是老眷村有
: 文化保留價值 問題是這跟本是私有地 他們這麼做之前有徵得地主
: 同意嗎?
: 有些文資團體的問題是喜歡把別人的財產當成文化資產
: 自己也不出一毛錢
: 我是不知這些文資團體當初去找柯P 柯P有承諾些什麼
: 現在看來他們就扣著柯選前說"文化優先"的話
: 把文化兩字無限上綱 要求要全區保留嘉禾新村
: 有些東西卻實屬於公共財 如白海豚 石虎 的確需要優先保護
: 但有些東西屬於"私產" 如瓶蓋工廠 嘉禾新村
: 對於屬於私產的文化 作法應該是先去找私地主談
: 取得同意後 用合理價格買下來 到時文資團體要怎麼保護
: 它都行 才是對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