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中華民國的生日了,但跟台灣有什麼關係?
十月十日是中華民國國慶,不是台灣的
不過,江國慶是台灣的
給不知道典故(江國慶冤死案)的人:
以下來自陳芳明教授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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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日江國慶]
我沒有國慶,我只知道十月十日江國慶。
今年十月十日是江國慶的四十歲冥誕。這位以國慶日命名的年輕人,卻被國家以速審速決
的方式判處死刑。他被槍決後,軍事法庭才發現殺錯人了。歷史已經證明,人死後,不能
復生。國防部犯錯後,卻一直逃避刑責。當年的禍首,包括空軍司令部中將陳肇敏,中將
李天羽,上將黃顯榮,如今都是一級上將,始終逍遙法外。
有權判生,無權判死,正是江國慶冤案的典型寫照。1996年9月12日空軍司令部發生女童
被姦殺的慘案,當時即將1997年二月退伍的江國慶,無端遭到逮捕,八月就被槍決。在行
刑前,江國慶還是抗議:「人不是我殺的」。他被迫打麻醉針時,咬牙切齒說:「我一定
要化為厲鬼,向害我的人索命。」這種慘絕人寰的事,竟發生在民主的台灣。
當時,軍方逮捕另一位明知罪證不足的疑兇許榮洲。但是,那些參與刑求行為的將領與軍
官,深怕遭到起訴,遂堅持立即執行死刑。這個冤案,意味著國民黨軍事法庭的殘酷。這
絕對不是歷史,今天那批需要負責的將領,還繼續逃亡在法律刑責之外。尤其空軍司令陳
肇敏,當時下字條干預軍事審判,致使江國慶那麼迅速被槍決。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與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天赴台北地檢署,再次要求趕快偵辦
陳肇敏。這個冤案,是台灣民主之恥。今年國慶日似乎顯得不凡,這是馬英九的最後一次
國慶致詞,可能也是國民黨執政的最後一次國慶日。我們不能遺忘江國慶,更不能遺忘台
灣的死刑竟是如此濫用。在一個沒有人權觀念的政府裡,死刑隨時都會發生。我們的生命
竟要交給這樣的當權者。如今,我沒有國慶,我只知道十月十日江國慶。
高志鵬 Gao Jyh Peng 更新了大頭貼照。
14 小時前 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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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日
江國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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