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考慮提高強姦罪量刑下限 剔除性別要素
http://tchina.kyodonews.jp/news/2015/10/106843.html
【共同社10月9日電】日本法相岩城光英9日就旨在從嚴懲處性犯罪的《刑法》修改綱要向法制審議會進行了諮詢。該綱要內容包括把強姦罪的法定量刑下限從有期徒刑3年升至5年,以及刪除需要受害人提起控訴才能起訴的“親告罪”規定,反映了法務省專家討論會8月匯總報告的多數派意見。在經過面向法相的答辯程式後,《刑法》修改草案將提交國會審議。
岩城在9日的記者會上表示:“期待在立足於性犯罪實際情況的同時,從專業角度出發展開充分討論。”
上述綱要還把強姦致死傷罪的下限從有期徒刑5年升至6年。鑒於提高下限後量刑相同,集體強姦罪和集體強姦致死傷罪將被廢止。
綱要提出修改構成要素,不考慮加害者和受害者性別,把肛交等也與強姦同樣對待;還新設條款,針對利用父母立場的性行為規定即使沒有暴力或脅迫也能加以懲處。
對於在同一現場實施強姦和搶劫的行為,目前的量刑根據何種行為先行而有所不同,因此綱要從重統一為“無期或7年以上徒刑”。
另一方面,目前《刑法》規定即使沒有暴力或脅迫也被判定為強姦罪等的受害者年齡是“未滿13歲”,上述綱要沒有提高該年齡。此外,綱要也沒加入對於年幼受害人可在一定期間內暫停公訴時效的內容。
相關專家討論會于去年10月在前法相松島綠的指示下啟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