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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分享] TPP著作權條款不合理且對成員國有害
時間: Fri Oct 9 13:12:33 2015
http://creativecommons.tw/blog/20151008
簡單的講就是老美有將延長著作權期間為作者生存期間加上七十年的條款納入其中,
這將迫使日本、越南、馬來西亞、巴林、紐西蘭及加拿大六個國家延長他們的著作權保護
期限,
而台灣如果想加入TPP的話也勢必延長我們的著作權保護期限從五十年延長至七十年,
這將對老美及他們的大型娛樂公司有利,
先不提其他國家,
光是在台灣這些老美的大型娛樂公司就將多出二十年時間能保護作品權利而在台灣大撈一
筆,
這是因為老美是創意內容的淨出口國,
包含台灣在內上述七個國家通通都是創意內容的淨入口國,
這對他們來說一點都不公平,
延長著作權期限的話他們的消費者很可能因此要額外支付上百萬權利金給老美的公司,
以澳洲為例,
他們加入TPP的話將會每年都要在淨權利金支付費用上多支付25%,
這可能會多達每年八千八百萬美金,
而且這完全是轉到海外,
這對於澳洲來講單純就是成本,
也就是說上述七個國家將因此眼睜睜的看著每年用以支付額外權利金的上百萬元美金離開
國境,
甚至成本還不只如此,
當作品要再過二十年才能成為公眾領域時他們的窮人將無法免費使用許多重要且有用的作
品,
回過頭來看看台灣,
政府是否有告訴人民這些?
而政府是否又有計算過我們加入TPP之後每年將要支付多少額外權利金?
這些成本對我們來講到底是否合理?
這些都是需要思考的地方。
作者:
lupins (〈仙黛逸蹤‧八式問劍〉)
2014-10-09 13:52:00推
作者:
aa789 (aa789)
2014-10-09 14:53:00推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10-09 17:08:00保護到50年已經很誇張了,現在要加到70年......@@永遠透過智慧財產的專利來達成階級的壟斷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廣)
2014-10-09 21:51:00加入TPP等同大腿開開給美國財團亂來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4-10-09 22:09:00專利? 網路盛行的時代 這些財團的利益其實也有損失很多人都享用免費的自由貿易本來就得失皆有 美國看似大國 但內部也有反對聲美國在專利上獲益 但可能其他項目損失其他國家也一樣 有得也有失至於專利多付的是否合理 要放在整體來看要看你在其他項目是否多得
作者:
hipab (嗨趴)
2015-10-10 01:09:00加入PTT 吧 成員都有發廢文的權利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15-10-10 01:10:00不要簽不就得了,現在就是逼你吞下去
作者:
yeh0216 (阿葉)
2015-10-10 01:11:00不太懂,著作權延長不好嗎?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15-10-10 01:12:00延長就是著作財產權人多撈20年你會說阿人家就有創意啊,但著作財產權人不等於著作人而且保護期間拉到這麼長也會衍生其他問題
作者:
ERIE34 (白鶯草)
2015-10-10 01:17:00TPP的著作權是把同人全判死刑的,日本已經為這吵了好幾年如果台灣簽的話,好不容易起來的同人市場真的會全滅
作者:
yeh0216 (阿葉)
2015-10-10 01:21:00了解,同人的問題的確麻煩
作者:
ERIE34 (白鶯草)
2015-10-10 01:21:00改70年會影響到許多名家作品的引用,這是給創作交流套上枷鎖,按這標準就連分享民國初期的作品都很危險真正抄襲的人才不會在乎著作權期限,會在乎的都是守法的人
作者: wsx26997785 2015-10-10 01:38:00
無法入東協、RCEP 簽FTA被阻擾 連TPP都沒有只能吃鱉不可能要求別人讓出好處 自己卻不讓步 美國都讓步了
作者:
ERIE34 (白鶯草)
2015-10-10 01:43:00TPP不可能不簽,但也不能像服貿連談判都沒有就脫光送上門美國目前只聽說要求所有會員國都照他規則玩,還真不知讓步在哪裡...倒是日本讓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