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的可疑點很多
餐廳廚房會專門請一個人負責加熱食品?
那個叫廚師吧?難不成你們的客人都吃泡麵和冷凍食品?
到底去哪裡找cp值爆高成這樣的工作?
這裡面應當是有蹊蹺的
更何況要黑吃黑也必須先入股,在怎麼笨的人都知道要先有合夥關係再來吵
對方要吃你店的誘因和邏輯根本無法構成
我覺得原po的狀況比較像是
對方是一個廚師,經濟不好(妳說的),可能財務狀況不佳信用不良or外債or申請破產,名下不便有任何財產
而對方透過媽媽和原po媽媽的交情,認識你這位財主,並約定公司由你代辦,並且寄放在你名下一起共同經營
而自己則是以技術股入股,本金由你代墊,每個月固定償還你所代墊的本金
名義上你是公司負責人
事實上你們是餐廳老闆(對方)與投資人(原po)的關係
直到積欠你的本金還完,股份各持一半or領技術股
但原po發現公司有不錯的穩定收入
仔細想想所有東西都在自己名下
仔細打打算盤根本不需要給對方那麼多
對方充其量只是個廚師,不。是加熱小弟
於是原po早早就開始應徵新的廚師,啊不是
是加熱小弟。一徵到人便翻臉不認帳
立馬把對方踢出公司,妳立刻從櫃台管帳的變成老闆娘,代墊本金順理成章變成全額股份,技術股也隨之成為泡影
當對方狗急跳牆要找向媒體,事情跳脫原po的算盤,驚嚇的原po於是上ptt打人的喊救命。打算利用網友來穩住自己的風向
不覺得,假設妳要吃掉對方的店作為解釋
剛好可以解釋妳所有無法解釋的矛盾嗎?
或許對方所說的才是事實
怎麼看都是妳仗著公司在自己名下想吃對方的店
我的猜測啦妳一定能輕易反駁
作者:
buyo (未果)
2015-10-10 03:03:00連鎖"小吃店" 小吃店本來就沒甚麼現場技術 多半是預作好
作者:
mikocwd (五航戰護衛組^q^)
2015-10-10 03:03:00你......!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5-10-10 03:04:00科南你好,今天有綁紅色蝴蝶節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5-10-10 03:05:00有道理(比八點檔戲劇更精彩)你柯南?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5-10-10 03:05:00鍵盤科南你好
作者:
ucci (九滴)
2015-10-10 03:05:00湯包…
作者:
spildwj (帥氣的豬)
2015-10-10 03:05:00中肯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5-10-10 03:05:00"連鎖"小吃店。原來每間口味風格隨時變!?
作者: hunterh01 2015-10-10 03:06:00
你怎麼沒有先放背景音樂,這樣看起來都沒有推理的港覺呢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0-10 03:06:00說實在話,這篇雖然通篇都推論,但卻比原原PO的陳述"合理"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5-10-10 03:06:00小吃店也看哪種小吃 師傅本領多少
作者:
jnight (night)
2015-10-10 03:06:00樓下苗栗小五郎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10-10 03:07:00這一串文給的『線索』的確這樣也解釋得通啊...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10-10 03:07:00
鍵盤陪審團投你一票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5-10-10 03:08:00柯P:壞人無法相信好人會做好事。就是這道理。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10-10 03:08:00哎呀, 總覺得有人知道更多東西不講, 快講啦 (敲碗)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10-10 03:09:00
會不會其實苦主是FBI屏東區主任 而廚師那方握有他的身份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10-10 03:09:00奧坎剃刀 可以這樣用嗎?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10-10 03:10:00被這串文好奇到睡不著覺, 今天國慶日耶, 要出去玩耶~~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0-10 03:10:00我也相信世上還是有神崎直,但畢竟少數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10-10 03:12:00鍵盤科南你好
這篇有個盲點 原po說開業五個月而已 應該還還不了什麼本金。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0-10 03:13:00而且如以原原PO的陳述,根本就還沒開始被員工坑到,何需怕
對方如果有證據和技術入股資格,上法庭馬上就見真章了,法院一天到晚在處理知名餐廳子女分家的訴訟,現在鄉民只能腦補而已
作者: zarono1 (zaro) 2015-10-10 03:16:00
和上一篇說的一樣.說真的講再多都是鄉民的猜測,打官司吧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5-10-10 03:17:00盛竹如旁白還沒開始嗎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5-10-10 03:18:00真的,以原原PO的單方陳述去打官司一定百面贏的,何需怕?
作者: dieinvisible (小wei) 2015-10-10 03:32:00
哈哈哈推
作者:
liao18 (1)
2015-10-10 03:42:00推一下,案情不單純
作者:
WASIJLA ( ̄灬 ̄)
2015-10-10 03:48:00+1 一定另有內情啊,我們這些外人只是看熱鬧滴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5-10-10 03:51:00原文剛說開除也聘請新人 浪費時間回廢文
作者: Cold5566 (Cold5566) 2015-10-10 04:05:00
出現本金 案情不單純 本陪審團投你一票+1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5-10-10 04:15:00鄉民很好操弄XDDDD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5-10-10 04:16:00我特地這時候醒來推文的
作者:
kadolong (kadolong)
2015-10-10 05:18:00一定有內情! 本陪審團投你一票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5-10-10 06:32:00Do you 微波菜?do you 微波菜?
作者:
rpg1510 (八分之三)
2015-10-10 06:35:00沒有白紙黑字 口頭的約定都沒有法律效益
作者:
hihi29 (無)
2015-10-10 08:20:00推這篇
作者:
vencil (vencs)
2015-10-10 08:24:00這篇的推論合理多了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10-10 08:56:00我覺得你腦補太多了 鍵盤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