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給三萬五請一個老魯蛇當加熱小弟
然後還要給他分紅每月利潤的 50%
現在是把當大家當洪秀柱就對了?
※ 引述《a77520601 (睡衣)》之銘言:
: 這篇文章的可疑點很多
: 餐廳廚房會專門請一個人負責加熱食品?
: 那個叫廚師吧?難不成你們的客人都吃泡麵和冷凍食品?
: 到底去哪裡找cp值爆高成這樣的工作?
: 這裡面應當是有蹊蹺的
: 更何況要黑吃黑也必須先入股,在怎麼笨的人都知道要先有合夥關係再來吵
: 對方要吃你店的誘因和邏輯根本無法構成
: 我覺得原po的狀況比較像是
: 對方是一個廚師,經濟不好(妳說的),可能財務狀況不佳信用不良or外債or申請破產,名下不便有任何財產
: 而對方透過媽媽和原po媽媽的交情,認識你這位財主,並約定公司由你代辦,並且寄放在你名下一起共同經營
: 而自己則是以技術股入股,本金由你代墊,每個月固定償還你所代墊的本金
: 名義上你是公司負責人
: 事實上你們是餐廳老闆(對方)與投資人(原po)的關係
: 直到積欠你的本金還完,股份各持一半or領技術股
: 但原po發現公司有不錯的穩定收入
: 仔細想想所有東西都在自己名下
: 仔細打打算盤根本不需要給對方那麼多
: 對方充其量只是個廚師,不。是加熱小弟
: 於是原po早早就開始應徵新的廚師,啊不是
: 是加熱小弟。一徵到人便翻臉不認帳
: 立馬把對方踢出公司,妳立刻從櫃台管帳的變成老闆娘,代墊本金順理成章變成全額股份,技術股也隨之成為泡影
: 當對方狗急跳牆要找向媒體,事情跳脫原po的算盤,驚嚇的原po於是上ptt打人的喊救命。打算利用網友來穩住自己的風向
: 不覺得,假設妳要吃掉對方的店作為解釋
: 剛好可以解釋妳所有無法解釋的矛盾嗎?
: 或許對方所說的才是事實
: 怎麼看都是妳仗著公司在自己名下想吃對方的店
: 我的猜測啦妳一定能輕易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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