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大家直接補充,我的朋友被聯合晚報記者抄了報導,然後被編輯部冷處理!以下是他的
臉書文章但是實在是又醜又長,讓大家沒耐心看真的很抱歉!
大家好,小妹我在好朋友的臉書上看到超誇張的事情,所以想要轉發幫高調
(以下為朋友臉書原文部分,但做匿名處理)
10/6剛從日本回來的我太開心在學校鬼打牆撞暈之後,就做了一場夢,那個夢大概是這樣
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大學報忍辱負重在採主淫威之下苦主寫了一篇定向越野比賽採訪,還記得
去採訪的時候又累又熱,還大肆上網搜尋「定向越野」這個比賽到底在幹麻,回來還被學
長姐狠心大刪一發,可能被刪數十行,好不容易終於F了,這篇文寫得著實是不堪入目,
讓人寫完就忘。
結果啊結果,10/6暈眩後,我在15號咖啡點了花厚跟去冰去糖奶,順勢滑了一下手機,看
到之前受訪者分享了他最新的採訪,一看乖乖不得了:
「『信號發出,選手利用指南針及地圖辨別標的,以最快速度在校園穿梭。103年全國大
專定向越野賽暨台北市青年盃定向越野錦標賽,中正大學劉承勛以22分7秒的成績大幅領
先其他參賽者,勇奪男子菁英組第一名,替學校拿下積分10分,帶領中正四連霸…』」—
—引用自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的報導
哇喔!真是熟悉的賽況,難不成那個記者也有來看那場比賽,真是想跟他致敬一下說聲辛
苦了!
咬了一口花厚,苦主眉頭一皺,想說不對,這也太眼熟了吧,順勢點開粉久不見的大學報
比對一下:
「信號發出,選手利用指南針及地圖辨別標的,以最快速度在校園穿梭。103年全國大專
定向越野賽暨台北市青年盃定向越野錦標賽,中正大學劉承勛以22分7秒的成績大幅領先
其他參賽者,勇奪男子菁英組第一名,替學校拿下積分10分,帶領中正四連霸。」——引
用自政大大學報記者的報導
哎呀我的媽,真是一字也不差,陳珮琦小姐果然英雄所見略同,只是加了個上下引號,引
述的真是精闢,還沒說這段是哪裡來的(可能是人家突然想到的啊!)那也真巧啊!定向
越野比賽使用的是「指北針」,我寫錯的地方,陳珮琦小姐不想心想錯了呢!
甚至發現下文:
「劉承勛也為推廣定向越野,與國中小相關社團接洽舉行營隊,讓大家認識定向越野。未
來除保持選手身分,他也想轉型成定向越野專長教練,將此項運動發揚光大。」——引用
自政大大學報記者的報導
「現在,為推廣定向越野,劉承勛成立工作團隊與國中、小學相關社團接洽舉行營隊,讓
大家認識定向越野,除保持選手身分,他也轉型教練,要把定向越野運動發揚光大。」」
——引用自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的報導
哇喔,我跟珮琪小姐難不成是失散多年的雙胞胎,連內文也可以像成這樣,倒底是發生了
什麼事啊(拍桌)
夢中到了隔天(10/7),我致電聯合晚報,聯合晚報的曾副採訪主任也對此震驚,我也向
他表明我認為報社應該要給我一個交代,所以希望他們撤下文章、並且刊登頭版的道歉啟
事(聽說這樣很獅子大開口),她也說他會盡量幫我爭取,在夢中天真的我也相信了,就
好棒棒的回家洗洗睡。
直至今天(10/8),聯合晚報表示刊載頭版道歉啟事是前所未有的,之前都是在該版刊登
「小啟」(咦!是之前也有抄襲的意思嗎),而小啟的內容經法務修改措辭後會先給我過
目,所以我等到一篇小啟上面的內容是:
「本報9月23日All版跑跑周記『定向越野達人 自助遊遍世界』一文,部分內容引用政大
大學報的報導,未註明出處,謹此向原作者苦主、大學報及讀者致歉。 聯合晚報編輯部
」——引用自10月8日聯合晚報A10版
小啟還不是道歉啟事,而依照曾副主任的說法,這篇文章都是記者所寫,只是「引用」了
我的一些文字,而聯合報系的法務也是這樣認為!請我寫信表明我的疑慮,他們會馬上處
理。
所以我洋洋灑灑寫了一封信給聯合晚報:
「您好,
我是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學生,針對貴報之更正小啟所述,其中對該篇報導引用本人於
去年在政大大學報的報導未加出處致歉。
但是經查,該記者並非只在導言引用文字而未標出處,並在文中第三段直接擷取本人報導
內受訪者言談,其中「選手除體能訓練......都是重要的培訓環節」該段甚至並非劉承勛
選手所述,而是由中正大學陳俊民教練所表示。
還有文末,「與國中小學......發揚光大」也是僅增修文字而直接使用。
本人認為這並非簡單的引用而未加出處,請貴報明察!畢竟這是我們經過辛苦採訪而寫出
的報導,我不希望這樣被文字使用而未得到妥善的交代,謝謝!
苦主上
10/08/2015」——引用自苦主的Gmail
結果我只得到這樣的回覆:
「同學
晚報相關主管已知悉此事,也依程序誠意處理,非常謝謝你的指教。
聯晚編輯部」——引用自聯合晚報編輯部的回覆
接下來我再致電聯合晚報編輯部,結果大家都下班了,只剩下邊政組的小姐在跟我鬼打牆
說他不能處理。
而且,哎呀媽呀,貴報真是貴人多忘事啊!直至我打這篇千字文為止,那篇寫得非常出彩
的報導「定向越野達人 自助遊遍世界」還掛在聯合新聞網上!
說到這裡,我不經疑惑,大家都沒有學過「引用」跟「抄襲」的不同嗎?
今天,我要求的很簡單,甚至也沒有請你們賠償,我要的只是一個簡單的道歉,還有誠實
的認錯,我並不認為這樣篇文章僅是「引用」這麼簡單,而我基於編輯部每天都十分繁忙
,不敢叨擾,沒有剁剁逼人,僅是偶而致電詢問處理進度,結果,我得到的,就是一個避
重就輕的「小啟」跟說要刪掉但至今還在網路上的文章。
說到這裡,我夢醒了,因為我只是一個學生,被河蟹掉好想挺正常的,是吧?
附件(聯晚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7879/1205090
附件(聯晚報導備份):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3LO0c9JZ6C_RlRhcXlpS2lHQ0E/view?usp=sharing
附件(大學報報導):
http://uonlineblog.blogspot.com/2014/05/blog-post_5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