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魯迅文法官判「他媽的」非罵人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認為兒子打工受欺負,口出「你他媽的給我走走看」,被告公然侮辱,一審判處
拘役廿天。他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法官引魯迅「墳.論『他媽的』」一文,認定是口頭
禪,因陳是職業軍人退伍,情急下脫口而出,並非罵人,改判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陳的兒子去年六月間在加油站打工時,他不滿加油站幹部要求兒子須自費補貼
當天短收的款項二百元,又不願開收據,憤而報警處理。由於警察還沒到場前,幹部就想
要離開,陳氣得向對方說:「你他媽的給我走走看。」
加油站幹部事後提告公然侮辱,陳出庭時表示,不知自己是否有說「他媽的」,但其他員
工證稱有聽到,一審法官以「他媽的」是侮辱人的話,判拘役廿日。
二審合議庭有不同見解,引用知名作家魯迅「墳.論『他媽的』」文章,文中寫道「無論
是誰,只要在中國過活,便總得常聽到『他媽的』或其相類的口頭禪。」
合議庭認為,在台灣的外省男性,特別是軍隊出身者,大多數會有不經意地口出「他媽的
」,應屬於口頭禪。這三字雖屬不雅,略帶輕蔑,但語氣上多僅止表達主觀的內在情緒,
難認是惡意攻擊。
法官指出,陳是退伍軍人,受過去環境薰陶,個性較直率衝動,脫口而出「他媽的」,並
非有意罵人,聽者或許會覺得名譽情感受傷,但大多數情況,「他媽的」是不悅語氣,不
會傷及人格,反而是說的人,須承受修養不佳的社會負評,因此改判無罪。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241624
作者:
LoveMoon (我不是魔獸三國作者.....)
2015-10-11 10:23:00就請他媽走看看而已啊,不行喔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10-11 10:24:00
他媽的馬英九
作者: DJY (1080P) 2015-10-11 10:24:00
幹你娘就有罪 這不是省籍歧視這是什麼?
作者:
st093 (橘 真琴)
2015-10-11 10:24:00以後中國人罵這句就沒問題了!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15-10-11 10:24:00職業軍人不EY 滿口B 媽 操
作者:
astrorice (dance with me)
2015-10-11 10:24:00free the mother
作者: md3q6e (furu777520forever) 2015-10-11 10:25:00
我有說你媽嗎 我是說他媽的
作者:
ed47 (原音才是王道阿)
2015-10-11 10:26:00浪費社會資源 拜託下個執政黨修法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10-11 10:28:00自由心證超級有爭議的法律不用廢掉嗎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10-11 10:30:00阿不就好險退伍軍人要其它職業不就屎了?
作者:
mucorn (MU)
2015-10-11 10:31:00恐龍法官,軍人可以罵,平民百姓勒?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5-10-11 10:33:00外省 軍人可以罵 其他人罵了是要被關的
作者: MacOSX10 2015-10-11 10:34:00
又沒說他媽的哪裡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5-10-11 10:34:00真他媽的法官
作者: sid300 2015-10-11 10:38:00
你在講一次看看 一定判有罪 台灣都是法官在自由心證
作者: s01714 2015-10-11 10:39:00
鬼島法律人又一力作
作者:
Katarn ( )
2015-10-11 10:43:00分不清背景脈絡的法官 = =
作者:
stu88019 (想我請水球我)
2015-10-11 10:45:00那我可以引用黃春明的XXX嗎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15-10-11 10:45:00軍中本來就一堆人把髒話當口頭禪 法官公道!
作者:
zpeople (小黃)
2015-10-11 10:45:00法院認證無罪國罵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10-11 10:46:00他媽的為什麼算髒話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5-10-11 10:47:00當場幹譙法官他媽的會不會有罪啊
作者:
oftisa (oo)
2015-10-11 10:51:00關鍵字:外省人、職業軍人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5-10-11 11:02:00軍隊裡你他媽根本是罵人起手式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