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pen (元)
2015-10-11 12:14:231.媒體來源:
東森
2.完整新聞標題:
超收電費還斷電! 房客遭坑 集體抗議
為了電費,女大生槓上房東。嘉義中正大學的陳同學,認為房東收的電費,很不合理,每
度6.5元,認為太貴了,但房東回應,已經算便宜。結果房東就威脅學生說,那麼他要斷
電,態度惡劣,讓學生非常生氣,現在要集體連署,抵制惡質房東。
拿出連署書,上面寫著對房東的控訴,中正大學的陳同學認為他們房東收電費,收得很不
合理。投訴者陳同學:「房東是直接用一度6.5元,跟我們收費,叫我們自己拿他寫的估
價單,直接問台電,他說他這樣收費很合理,他還賠錢。」原來雙方合約當時沒明載電費
是多少錢,但房東卻按自己的方式收電費,明明台電用用電級距。夏季用電1000度,每度
收6.71元,但如果是120度,只收2.1元,這個規定房東卻不看,直接用接近最高費率,每
度6.5元算。投訴者陳同學:「台電網站試算的話,(我的房租)是8.9百,可是他整整收了
3倍,多收3倍,快收到2千5百元。」
原本一個月8百的房租飆到2千多,陳同學當然生氣,跟其他房客連署,要求房東降價。但
房東居然貼出告示,不按他的標準,10月10日起強制斷電。投訴者陳同學:「房東現在要
跟我們斷電,他有貼公告在一樓,我同學的房間已經被斷電。」也有其他同學控訴,過去
就曾經因為北上,比較少在租屋處,莫名其妙被斷電。投訴同學:「我被斷電,然後冰箱
的冰塊(化成水),水流出來,流的到處都是,也把我的書全部都弄壞。」房東的行為被房
客形容是惡霸,但房東強調他是合理算錢。遭投訴房東:「你們學生全部開冷氣的話,我
哪裡受的了。」但像這位房東強制斷電,已經觸犯強制罪,房客可以提告,另外雙方合約
沒有明載電費收多少,房客如果對收費標準有爭議,都可以向消保官申訴,爭取自身權益
。
https://youtu.be/-teFj8td-EE
http://goo.gl/dLfMtP
作者: moonfox08 (蒼月狐狸) 2015-10-11 12:15:00
房東以為他家電是用天然氣燒的嗎?
作者: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會是一個?2)
2015-10-11 12:16:00一個月800的房租是三小概念.....只有木板隔間?
作者:
Orilla 2015-10-11 12:17:00800房租應該是有加特別服務的功能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5-10-11 12:18:00裝電表就好了
作者: kuochaofan 2015-10-11 12:19:00
房東是買綠電嗎?
作者: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會是一個?2)
2015-10-11 12:19:00800的房間還有提供冷氣冰箱喔 這房東太佛心了吧XD
房東講話怎麼有種以價制量的感覺 冷氣負荷不了就別裝啊台電網站哪會給你試算房租 是算電費吧
作者:
Orilla 2015-10-11 12:20:00這樣一告 馬上被抽二代健保保費 傻傻的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2:21:00分裝獨立電錶,一個要上萬塊欸………
他拿單獨用電不超過120度的最低電費去跟房東喊降價腦子還好使嗎
作者:
suaijiu (莫聽穿林打葉聲)
2015-10-11 12:24:00太貴了吧
台電收6.7,房東收6.5,我怎覺得房東根本佛心來著
作者:
Orilla 2015-10-11 12:26:00用不到120度也用6.5收 真是爽
台電本來就不會讓你申請很多電表,一層申請一個就不錯了,要住一起電費一起累進也是當然的。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2:28:00我之前租一度也才4塊,6.5是偏高但這不是租前就知道的家價格嗎
作者:
Orilla 2015-10-11 12:29:00以後台電都說 全台用電一定超過120度 全台一律電價7.0
作者:
smilemiz (smilemiz)
2015-10-11 12:29:001個月800的“電費”吧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2:32:00收到6.5太誇張了 每個級距的差額都讓房東賺哦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2:33:00一度電多少錢都是事先約定,6.5也是這學生自己同意的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2:34:00有人以為用超過1000 連同之前的一千都乘6.71?新聞寫 簽約沒載明哦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2:35:00這種專業出租不可能沒寫在契約上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2:35:00不可能? 很多都嘛去書局隨便買 隨便簽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2:36:00嘉義平均在4~5塊,6.5是他們蠢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2:36:00房東台電的單據直接拿出來 總價除以度數不就好了
作者:
Orilla 2015-10-11 12:37:00契約沒寫 就照實際算啊 如果是用總表 怎知道那一間用多少?
作者:
gm3252 (阿綸)
2015-10-11 12:37:00在嘉義市都住過1500的雅房了 中正那邊不挑要800也有機會
告死他啊.順便在學校公佈惡房東地址 讓他租不出去以前五塊就已經算高了 還6.5 啪帶嗎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2:42:00因為只有總表,申請分裝獨立電表要錢
作者:
Orilla 2015-10-11 12:42:00這房東真蠢 偷裝針孔賺外快就好
學生的算法也不對,實際上一個有向台電申請的表無論分幾間都是合起來一起算的,只算自己多少度沒意義。
夏季租隔五間 一間200度 輕鬆就破了好嗎....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2:44:00總度數4640 以一個錶算 平均也才5.64元 真好賺
作者: natsu123 2015-10-11 12:44:00
也是貪便宜房租啊
加總破錶這算法不合理 要是房東有20戶出租 大家東省西省
作者: p1227426 (詹) 2015-10-11 12:45:00
嘉義2500套房 雅房更便宜 不是嘉義市區
作者: meto (meto) 2015-10-11 12:45:00
分租套房 有記得繳稅"每間"的稅嗎
作者: DamnIAmSucks ( ) 2015-10-11 12:46:00
房東有報稅嗎…
看了那電錶...靠垃圾房東真好賺...木頭隔間%%%%
作者: meto (meto) 2015-10-11 12:47:00
搬離開時幫房東報稅和安全裝潢申報一下XD
作者:
Imdream (夢想)
2015-10-11 12:48:00記者打錯吧 房租為什麼要問台電,應該是指電費吧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2:48:00你組要租前怎麼不反應?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2:49:00沒載明 原來就隨便房東喊哦 那合約沒載明的東西可多囉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2:49:00靠北房東是沒有意義的,200%契約上一定有寫價錢
作者:
Orilla 2015-10-11 12:50:00沒載明就可以亂喊 那1度81000 不二價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2:50:00那如果這間上面真的沒約定電價勒? 你要切?
作者:
mahoro (天地一沙鷗)
2015-10-11 12:50:00ZZZ不爽別租阿 簽約不看清楚怪誰? 讀大學了還那麼眼殘
作者:
Orilla 2015-10-11 12:51:00契約沒寫 通常就照一般習慣走 有問題 直接法院見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2:55:00申請分裝獨立電錶一個1~2萬絕對跑不了台電電表申請就有啊,只是錢錢錢現在出租不可能沒寫租金水電啦,這根本等同常識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2:57:00強制斷電觸犯強制罪也是常識阿 但是房東就是做了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5-10-11 12:57:00要裝獨立電錶可以阿 只是會反應在租金上
我記得申請還要提出線路規劃,我們家只有一樓二樓可以各申請一個,頂樓不行。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3:02:00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3:06:00斷水電申告後欠費達2個月就能斷了
作者: sid300 2015-10-11 13:08:00
這不只超收問題 房東已經賣電營利了 但是有登記合法嗎?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3:10:00現在學生有意見就去提告啊,不是嗎?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3:11:00沒走法院房東就無全斷電阿 這很難懂嗎?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3:11:00你以為這種獨棟專門出租的,會今年才這樣幹嗎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3:12:00錯,欠費達一定直接可以斷,有意見請提告強制罪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3:12:00你乾脆說可以直接把房客趕出去好了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3:13:00我們家趕過啊,欠費2個月請警方陪同,直接幫忙清空歐XD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3:14:00呵呵 警方不介入民事糾紛的除非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3:14:00一樣有意見請提告,實務上欠費2個月就掰了啦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3:15:00不需要,這種事情請警方幫忙蒐證是OK的歐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3:15:00繼續唬爛吧 稍微有點法律概念都曉得你根本不懂
作者: natsu123 2015-10-11 13:16:00
便宜房租幾乎都這樣賺的 要租的也衡量過吧 這齣看不懂
作者:
pujos (lks)
2015-10-11 13:16:00法律概念XDDD
作者:
yen620 (傻子阿彥)
2015-10-11 13:17:006.5還能有人護航 猛歐
作者:
rinatwo (無)
2015-10-11 13:17:00就算是警方 也無權介入民事糾紛 更可能是強制罪共犯
作者:
qmaper (~å¡ç‰‡~)
2015-10-11 13:21:00台電怎麼可能跟你分開算 你也沒法裝那麼多獨立電表不過租金800...也太便宜警察怎麼可能幫你趕人....別唬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