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火鍋店吃到重組豬肉 消費者求償結果…
3.完整新聞內文:
萬姓男子今年2 月與1名親友到新北市淡水區海饕餐廳享用吃到飽涮涮鍋,每人費用368元
,但萬男吃一半報警,指「梅花豬肉片」顏色、紋路及口感不像豬肉,煮沸時整片分解,
斷定肉片是重組肉,控告餐廳負責人詐欺另求償2人消費額736元的5倍懲罰性賠償共3680
元,但萬男刑、民2案均敗訴。
檢方調查時,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曾去稽查海饕,發現肉片進貨單的品名為「調理組合肉捲
」,要求餐廳改正,應公告標示為「重組」肉品。
檢方認為肉品確屬豬肉,並非不明肉品,僅漏未標示肉品型態,日前將海饕老闆朱男予不
起訴。民事部份,士林地院認為花368元可以幾十樣食材吃到飽,豬肉雖是重組肉,但店
家不算坑人,上周判餐廳免賠。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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