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ttlepanada (淘氣花豬豬與可愛小熊貓)》之銘言:
: ※ 引述《orgysolitude (eureka)》之銘言:
: : 也不會有人要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
: : 臺灣中國,一邊一國
: 你有聽過住在紐約的常住居民 會抹殺自己是紐約人的事實嗎?
: 一樣的 台灣也是個地方名稱 說自己是台灣人 完全沒有抹殺或被抹殺的疑慮
: 但論到國籍 你就是中華民國國籍 也就是中國人 你跑不了的 除非你移民他國
: (這不是我在主張、覺得、認為、認同或是想要說服你什麼 我講的都是現實及事實而已)
希特勒的國藉是奧地利.
後來他在 1925 年否認了自己的國藉,
自此之後七年,
希特勒是個沒有國藉的人.
直至 1932 年他才取得德國國藉, 那時候他已四十餘歲.
他自認德國人, 對德國的強大非常狂熱. 不久之後, 他讓德國吞併了奧地利, 最後
成為了納粹帝國. 我們所知的納粹德國, 其實是德國加上奧地利. 去到 1955 年,
奧地利才正式回復了主權.
上面的例子, 很好的展現了國藉這件事的本質. 臺灣人普遍在中華民國法律上的定
義, 國藉是中華民國, 這可以說是「現實及事實」.
但是後面「中華民國國藉的人 = 中國人」, 則是你自己個人的理念, 你應該要清
楚, 這是你個人的想法, 是主觀的想法, 現實和事實則是客觀的. 別將主觀的個人
觀點, 當成客觀的「現實及事實」.
只能說, 你認為如此, 這僅是個人的觀念.
如果認為是客觀事實, 這會冒犯了很多人.
首先, 這自然地, 冒犯了所有擁有中華民國國藉, 卻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的人, 這
點我相信並不需要多言. 第二, 這也冒犯了所有不擁有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藉, 卻有自我認同是中國人的人, 這包括, 部份馬來西亞華人, 部份美加華人.
他們不擁有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藉, 但他們一輩子都自稱為中國人, 用
國藉去定義身份, 就是冒犯他們的身份認同.
所以, 這冒犯的不僅是所有不願當中國人, 也同時冒犯了一些自稱中國人的人, 這
並不是中國人與否的分別. 真正的分別是, 尊重人類選擇自己身份的權利, 還是否
定人類選擇自己身份的權利. 有些人想當中國人而不得其門, 有人不想當中國人卻
被強迫當, 你主張的就是這樣. 而另一些人主張的, 是想當中國人的就當, 不想當
的不用被強迫. 一方是自主, 另一方是壓迫, 冒犯人的是壓迫的意念.
你定義自己的身份是, 是擁有中華民國國藉的中國人, 沒有問題.
因為你的身份是你自己的.
你沒權決定別人的身份, 你有權決定自己的.
你因為別人擁有中華民國國藉, 就是覺得他們是中國人, 基本上也沒有問題.
因為你的思想是你的, 即使有些人會排斥.
但別人也可以認為, 擁有中華民國國藉, 不等於是中國人.
但你把你自己的想法, 說成是「現實及事實」, 就是問題.
這三者的分別是,
我幻想波多野結衣喜歡你, 不是問題.
你拿幻想中喜歡你的波多野結衣當性幻想對象, 也不是問題.
但是你宣稱波多野結衣喜歡你, 就是問題.
我希望這解說能令你清楚一下這些問題.
: 而且 只要你一有實際行動那就是:
: 1. 在台灣是100%違憲行為
憲法是用來約束法律的.
只有法律才可以違憲.
個人是不會違憲的.
法律才會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