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撿屍拍裸照性侵 狡辯一夜情
陳姓男大學生與友人在夜店飲酒狂歡,見當晚初識的女同學酒醉,竟帶回租屋處拍下裸照
並性侵,事後與同學分享裸照,最高法院認為,女子為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不採陳
男一夜情的辯詞,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6月徒刑、妨害祕密罪判刑4月,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在高雄市就讀大學的陳男,2012年國慶日深夜與同學至夜店聚會,席間認識同
校女學生;被害女子在陳男勸酒下喝了多杯龍舌蘭等調酒,翌日凌晨即出現暈眩等酒醉反
應。
聚會結束後,陳男見被害女大生已爛醉,竟將她帶回租屋處,褪下衣褲拍攝7張隱私部位
照片後性侵;原已熟睡的女大生感覺下體疼痛驚醒輕喊「很痛」,想推開卻沒力氣慘遭性
侵得逞。
陳男事後不僅與3名男同學分享被害女大生裸照,還詳述性侵過程。其中一名男大生良心
不安聯繫被害女大生;女大生原本因害怕打算息事寧人,在驚覺遭性侵還被拍裸照,忍無
可忍報警。
陳姓男大生原坦承與女大生發生性關係,到檢察官、法官面前卻改口當晚不舉;陳男委任
律師則懷疑,女大生當晚並無爛醉,且願意隨同陳男至租屋處,難道沒有暗示同意一夜情
之意味?
合議庭採信醫院鑑定報告,認為被害女大生案發後感到有苦難言、選擇逃避,導致人際關
係疏離,甚至以吃紓壓導致體重激增,符合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狀。此外,女大生當晚是
第二次去夜店,並非常到夜店飲酒取樂之女子,不能輕易推論女子上夜店即有默許一夜情
的意思,認定陳男罪證確鑿。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012000369-260106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