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房東租屋竟拒「體重異常者」 律師這麼說…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租房子難道也會被歧視嗎?有房客投訴,一名房東開出租屋條件,竟然連「體重」都限制
,明顯歧視租屋者。對此,律師表示,因房屋租賃屬於私人契約,只要不違反善良風俗和
社會秩序維護法,房東有權挑選房客。
租房子房客挑屋,相對的房東也在挑房客,點開租屋網限制條件一籮筐,最常見的是限女
性租屋、不能養寵物等。有網友投訴,房東竟開出條件單親、粗工、行動不便或年齡超過
40歲者,甚至體重異常者就「謝謝再連絡」。
體重限制被一般人認為是租屋歧視,但律師認為並不違法;律師李靜華指出,「只要他的
契約條款裡,不違反法律(善良風俗、社會秩序維護法),房東都可以列出身高、性別來區
分說他到底要不要承租給這個承租人。」但如果是青年或國民住宅,甚至學生宿舍有不合
理的條件限制,經過舉發就會被依公平交易法開罰。
其實租屋歧視百百款,限制性別通常是刻板印象,認為女性較愛乾淨、工作穩定,能確保
準時交租,有的高檔住宅或附設家具的也會限制年齡和小孩,還出現挑國籍、怕體味重不
租給印度人,或者碰上韓國人因電壓插座跟台灣不同,不想幫房客換電壓,但對房東來說
就是想避免日後糾紛。(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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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肥宅哭哭,連房子都沒得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