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再不擋下貨貿,就來不及了!

作者: hedonic (黑東尼史塔客)   2015-10-12 17:50:34
※ 引述《amos6064 (amos)》之銘言:
: 跟支那簽合約,有利牠們的就會照合約走,
: 不利牠們的就在說在聯絡,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就是這樣,馬廢物屁顛屁顛到處講兩岸司法互助
結果台灣人在中國犯罪,被犯罪,你台灣要吞下去要採認,要把人抓給他。
結果中國人在台灣犯罪罪不舉,不然就是台灣罪犯遣逃中國
沒有送錢的人抓給你
大咖的不鳥你
更機巴的是,最機巴,操機巴,馬英九爛機巴。
馬廢物簽署這個兩岸互助協議的法律基礎,是中國的反分裂法。
是在承認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條下,簽署兩岸合作協議。
《反分裂國家法》第 6 條第(4)項規定:“鼓勵和推動兩岸共
同打擊犯罪”。
《金門協定》和《司法互助協議》根本就只是民間協議,中國想遵守就遵守
不想遵守你屁也不敢放。
只要中國不承認台灣主權,簽啥米合作協議都是放屁
作者: caesar95   2015-10-12 17:52:00
有合約的都能公然毀約了 還管你認不認主權的~
作者: amos6064 (amos)   2015-10-12 17:54:00
賣國
作者: tzenyachin ( 今天就休息吧)   2015-10-12 17:56:00
作者: iamten (小騰)   2015-10-12 18:00:00
就強盜國啊 你期待什麼?
作者: chi0425 (禍兮福之所倚)   2015-10-12 18:01:00
美國不承認台灣主權,要不要台灣關係法?全世界承認台灣主權的只有不到30個國家,其他都不能簽?不重點不在於承認主權,在於是否存在欺壓
作者: tending (南港林威助)   2015-10-12 18:04:00
太陽花那時候說貨貿應該比服貿先過,現在連貨貿都要反喔
作者: amos6064 (amos)   2015-10-12 18:05:00
支那人說台灣市場小為何還想進來
作者: chi0425 (禍兮福之所倚)   2015-10-12 18:07:00
若美國認為台灣是地區呢?三個公報呢?我們都是台灣人,但是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作者: givar (....)   2015-10-12 18:09:00
作者: ndtoseooqd (大和大熊)   2015-10-12 18:12:00
作者: bmmbmmbmm (科學家)   2015-10-12 18:52:00
馬英九:一中同表跟我方向幾乎一樣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12 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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