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 引述《littlepanada (淘氣花豬豬與可愛小熊貓)》之銘言:
: : 你有聽過住在紐約的常住居民 會抹殺自己是紐約人的事實嗎?
: : 一樣的 台灣也是個地方名稱 說自己是台灣人 完全沒有抹殺或被抹殺的疑慮
: : 但論到國籍 你就是中華民國國籍 也就是中國人 你跑不了的 除非你移民他國
: : (這不是我在主張、覺得、認為、認同或是想要說服你什麼 我講的都是現實及事實而已)
: 希特勒的國藉是奧地利.
: 後來他在 1925 年否認了自己的國藉,
: 自此之後七年,
: 希特勒是個沒有國藉的人.
: 直至 1932 年他才取得德國國藉, 那時候他已四十餘歲.
: 他自認德國人, 對德國的強大非常狂熱. 不久之後, 他讓德國吞併了奧地利, 最後
: 成為了納粹帝國. 我們所知的納粹德國, 其實是德國加上奧地利. 去到 1955 年,
: 奧地利才正式回復了主權.
: 上面的例子, 很好的展現了國藉這件事的本質. 臺灣人普遍在中華民國法律上的定
: 義, 國藉是中華民國, 這可以說是「現實及事實」.
: 但是後面「中華民國國藉的人 = 中國人」, 則是你自己個人的理念, 你應該要清
: 楚, 這是你個人的想法, 是主觀的想法, 現實和事實則是客觀的. 別將主觀的個人
: 觀點, 當成客觀的「現實及事實」.
這絕對不是我個人理念或主張,而是事實!
相反地 你說的都是你個人的幻想。
我是站在我國(ROC)立場講這些話的
「中華民國國藉的人 = 中國人」法理上一點都沒錯
而你的錯 是錯在你是以〝外國人〞的第三者身分在看我說的事實。
: 只能說, 你認為如此, 這僅是個人的觀念.
: 如果認為是客觀事實, 這會冒犯了很多人.
: 首先, 這自然地, 冒犯了所有擁有中華民國國藉, 卻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的人, 這
: 點我相信並不需要多言. 第二, 這也冒犯了所有不擁有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 國藉, 卻有自我認同是中國人的人, 這包括, 部份馬來西亞華人, 部份美加華人.
: 他們不擁有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藉, 但他們一輩子都自稱為中國人, 用
: 國藉去定義身份, 就是冒犯他們的身份認同.
第一:
你說我冒犯了「擁有中華民國國藉, 卻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的人...等等」。
首先我必須說
這不是冒犯不冒犯的問題
更不是你〝喜好、主張〞如何如何的問題
就如同你喜好主張你是白人 但事實並非如此
我看你是黃皮膚 說你根本不是白人 算不上是〝冒犯〞吧!
你是否為白人 總有一個客觀法則來認定
並非由你自己講的算數
但你不能說〝現實不符合你的喜好,所以這就是冒犯〞
回到『是否為中國人』的例子
那就是得看〝ROC憲法〞來認定你是否為中國人
除非你不拿ROC身分證 或你是一個喜歡怎樣就怎樣的人
講以上這種不能再基本的道理
目的是要你要搞懂一件事情 那就是「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
你的認為、主張或喜好在你無法改變現況時是不值錢的
就這點 你連唬人都唬不了!
而你的〝冒犯說〞
都是建立在你的(或一群人的)認為、主張或喜好之上 而非現實之上
所以這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除非,你根本不把ROC憲法看在眼裡,那你就是外國人!
還有
我講的是法理上的
一點都無需在乎那些非持有ROC或PRC護照人士的〝認為、主張或喜好〞
他想當中國人的話
那他就來移民兩岸其中一地區即可,所以並無你的〝冒犯〞之說。
當然,若他是加入PRC的申請者
那我國憲法的立場就有可能冒犯了這個人(這位愛國者!)。
第二:
還是針對你的〝冒犯說〞
由於 ROC & PRC 是在爭奪中國合法代表的地位
所以雙方政府及憲法
都會主張自己的國民以及對岸的國民為自己的國民 也就是中國人
其他非ROC PRC的人 並且自稱自己是中國人的人 則不在此範圍內
這點倒是有共識
但差別在於是由哪個政府領導的中國之下
這是國共兩黨爭奪的〝正統〞。
你的盲點在於:「和平久了,以為兩岸現在不是內戰狀態,所以一邊一國講得很大方」
而事實上
兩岸內戰的目標就是在爭中國的正統
並不是要阻止你搞啥台獨
當然,如果內戰之中有人想要分杯羹搞台獨的話
那至少大陸這個已經贏得差不多的一方
會第一個跳出來 把它原本準備要用來結束內戰的傢伙拿出來抄你
因為以大陸的立場來看 結束內戰就是要收復台灣這塊地
豈容被他國(台灣國)捷足先登?
講白點啦! 要滅掉中華民國 也得出自PRC之手 怎麼輪也輪不到搞民粹的民粹黨
: 所以, 這冒犯的不僅是所有不願當中國人, 也同時冒犯了一些自稱中國人的人, 這
: 並不是中國人與否的分別. 真正的分別是, 尊重人類選擇自己身份的權利, 還是否
: 定人類選擇自己身份的權利. 有些人想當中國人而不得其門, 有人不想當中國人卻
: 被強迫當, 你主張的就是這樣. 而另一些人主張的, 是想當中國人的就當, 不想當
: 的不用被強迫. 一方是自主, 另一方是壓迫, 冒犯人的是壓迫的意念.
你講的言論自由範疇而已!
也就是自己明明是黃種人 卻硬要說自己是白種人
這自然有人會去跟你扯 我是沒意見的啦!
不過我一直強調的是以我國憲法立場來講
「只要持有ROC護照的 就是中國人」
這絕非我個人主張、喜好之類的言論自由 而是「事實」
事實就是事實 沒有冒犯誰的問題
問題是你 你的主張是與現實不符合的
這還不打緊 重點是 你沒實力去改變
(先不講改變之後馬上就被打回原型 或說老美連門兒都不給你)
空主席已經跟老美講了他會維持現狀
維持啥現狀?
維持老美要的現狀! 空只是不願在選前打破許多玻璃!
你認為空主席終究會忽悠老美的期待而迎合你的期待嗎?
上個企圖要這麼做的人 就是被老美關進監獄懲罰的漏尿俠! 你覺得空敢嗎?
: 你定義自己的身份是, 是擁有中華民國國藉的中國人, 沒有問題.
: 因為你的身份是你自己的.
: 你沒權決定別人的身份, 你有權決定自己的.
你錯了!
這不是在誰決定誰的身分
而是事實是怎樣就是怎樣
你愛說違背現實的主張 那是你的言論自由 我怎有權力替你決定你嘴巴要怎講呢?
我能做的 只有把事實和現實拿出來講
而你 我已經從你的言詞之中聞到濃烈的〝民粹〞味兒了!
因為:『身分證不是民眾自己發給自己的 是國家發給你的身分認證』
但你卻硬要說 是民眾自己在決定自己的身分認證 所以愛講哪國就講哪國 是吧!?
我看你是沒嘗過想取得他國護照或身分證的人所嘗的感受吧!!!
喔! 你認同ROC又怎樣?
沒有我國政府的認證 你就是非ROC人 這哪是你說的民眾可以隨便喊價的!
那絕對比拿台灣國偽造身分證難無限倍!
所以 你講的就是所謂的民粹!
也就是拿了ROC身分證 卻主張自己的國籍可以隨便喊價
反正 隨便喊嘛! 言論自由囉!
但你終究是中華民國人 也就是中國人!
: 你因為別人擁有中華民國國藉, 就是覺得他們是中國人, 基本上也沒有問題.
: 因為你的思想是你的, 即使有些人會排斥.
: 但別人也可以認為, 擁有中華民國國藉, 不等於是中國人.
: 但你把你自己的想法, 說成是「現實及事實」, 就是問題.
我講了N百次了! 我講的不是像你一樣的廉價主張
我講的是〝事實和現實〞 連老美在1979年之前都是叫ROC為中國 這是我主張的???
所以你別宣賓奪主人了好嗎?
擁有中華民國國藉的人 就必須遵守中華民國的憲法乃至於其下任何法律
其中憲法主張的 就是一中憲法 及台灣、大陸同屬一個中國!
請問這是〝憲法〞主張的 還是我〝個人〞主張的呢?(我好像沒那麼偉大吧!)
所以
你講的邏輯根本就是鳩佔鵲巢 且非常明顯!
你的主張根本不重要 特別是你那違背憲法的獨派言論(我問你 台獨是否違背憲法?)
但你又沒實力去改 所以你只能玩貼貼樂中二白痴遊戲 懂嗎?
老大! 你有本事就去改憲法 然後你講啥都是對的! 遊戲規則夠簡單了吧!
問題是漏尿已經告訴你沒辦法了 你是在堅持啥?
這根本不是台灣民眾能決定的 是吱吱死要面子不承認而已!
: 這三者的分別是,
: 我幻想波多野結衣喜歡你, 不是問題.
: 你拿幻想中喜歡你的波多野結衣當性幻想對象, 也不是問題.
: 但是你宣稱波多野結衣喜歡你, 就是問題.
: 我希望這解說能令你清楚一下這些問題.
邏輯上 你是在講你自己的台獨主張!
也就是〝違憲〞的主張 這才是問題! 而不是我和小波波的問題
還有
我喜歡的是徐娘半老的素人熟女、輕熟女系列 那才有點女人味兒!
同一張正妹臉看久了會沒新鮮感 波波還是留給小男生吧
: : 而且 只要你一有實際行動那就是:
: : 1. 在台灣是100%違憲行為
: 憲法是用來約束法律的.
: 只有法律才可以違憲.
: 個人是不會違憲的.
: 法律才會違憲.
科科... 想革命 想獨立 想推翻憲法 就別管什麼法了吧!
要完全跳脫憲法和法律之下去鬥爭 這樣我才看得起你!
千萬別學賴清德一樣「我主張台獨,但我怕打仗」